據北交所官網,7月18日,昆山鴻仕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仕達”)IPO進入問詢階段。北交所拋出十大問題,直指其關聯方與關聯交易、業績增長的合理性及可持續性、募投項目必要性與合理性等核心問題。
2022至2024年(以下簡稱“報告期”),鴻仕達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39,380.72萬元、47,273.24萬元和64,735.83萬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358.36萬元、3,641.44萬元和5,043.86萬元。報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戶集中度分別為70.35%、50.26%和62.67%。
北交所要求鴻仕達明確說明收入來源是否主要來自于下游客戶的新建產線或固定資產投資,量化列示報告期內下游客戶擴產、投資情況及未來的擴產、投資計劃,與向公司的采購規模是否匹配,能否支撐公司業績穩定、可持續,是否存在下游需求放緩或萎縮情形。說明公司與主要客戶的合作是否穩定、是否存在被替代風險,公司業績是否穩定、可持續,是否存在期后業績下滑風險。
據招股書,鴻仕達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胡海東合計控制公司62.74%的表決權。胡海東及其他股東之間曾簽署涉及對賭及其他特殊權利條款的協議;部分機構股東入股交易價格存在差異。北交所要求列表說明各機構股東入股背景、時間、方式、定價依據及公允性、資金來源,是否存在股權代持、對賭協議、抽屜協議或特殊利益安排,入股交易價格是否存在明顯異常。
2023年1月鵬鼎控股、東山精密參股鴻仕達。鵬鼎控股參股后,公司對其銷售收入增幅較大、毛利率上升且高于公司平均毛利率。
對此,北交所要求說明鵬鼎控股、東山精密入股背景及原因,入股方式及資金來源,入股價格是否公允,是否涉及股權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說明建立合作以來公司與鵬鼎控股、東山精密的各期交易金額、售價、毛利率及其變動原因,入股前后主要產品銷售金額、單價、毛利率是否發生明顯變化,報告期內對鵬鼎控股的銷售收入大幅增長的具體原因,是否與其經營業績及擴產投資情況匹配。說明各期銷售定價是否公允,鵬鼎控股入股后毛利率上升且明顯高于公司平均毛利率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據招股書,實際控制人胡海東的姐姐胡華平在鴻仕達任行政專員并持有公司股份。報告期內,公司與胡海東姐夫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昆山市陸家鎮常勝餐飲管理服務部、昆山市常意保潔服務部存在關聯采購、關聯銷售,且未按規定履行審議程序、信息披露義務。
北交所要求補充披露鴻仕達向實際控制人姐夫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采購或銷售的具體內容、定價依據及公允性、合規性。說明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親屬在上述個體工商戶中是否享有利益,是否存在代墊成本費用、資金體外循環的情形,是否存在通過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鴻仕達采購的原材料主要分為機械類、電氣類、傳感器類及其他等,報告期內主要原材料采購單價波動較大。北交所要求列表說明不同原材料的主要供應商情況,是否存在注冊資本或參保人數較少、成立時間較短即合作等情形,是否與公司及其關聯方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業務、資金往來,是否存在公司及其關聯方、員工及其親屬在供應商投資、任職情形。
據招股書,鴻仕達各期末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21,937.73萬元、23,718.16萬元、28,315.17萬元。北交所要求說明2023年、2024年應收款項(應收賬款及長期應收款)大幅增長的原因,是否與業務規模匹配。列表說明截至目前各期末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對應的主要客戶期后回款情況,是否存在賬齡較長、回款比例較低客戶及其原因,是否存在較大的信用風險,壞賬計提是否充分。
期間費用與業務開展的匹配性方面,北交所要求說明各期銷售、管理人員的部門分布、數量增減變動及其原因,人均薪資與可比公司及所在地薪資水平的對比情況,是否存在較大差異。說明各期業務招待費變動原因,是否具備真實的業務背景,相關內控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利益輸送情形。
鴻仕達擬募集21,695.31萬元,其中6,634.11萬元用于智能制造裝備擴產項目,5,061.20萬元用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4,000.00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6,0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24年底,公司貨幣資金11,195.29萬元。
北交所要求說明智能制造裝備擴產項目的具體內容、必要性、合理性,與公司主要產品、主營業務的關系,是否存在產能過剩或生產設備閑置風險。結合生產經營計劃、營運資金需求,報告期各期末貨幣資金情況、應收賬款管理政策、資產負債率情況、分紅情況、理財產品支出情況(如有),以及資金需求測算過程與依據,說明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及資金規模的必要性、合理性。
招股書顯示,鴻仕達未給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報告期內,公司采購勞務外包金額分別為1,089.65萬元、1,106.76萬元和2,761.89萬元。
北交所要求說明采購勞務的原因、定價公允性、選定勞務供應商的標準、勞務人員在公司處從事的具體工作和崗位分布、勞務供應商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報告期內勞務人員和正式員工的崗位及薪酬差別,勞務派遣或勞務外包用工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勞務供應商與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是否存在關聯關系、資金業務往來或特殊利益安排。說明勞動用工是否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是否對公司經營存在重大不利影響。
北交所還要求逐項梳理風險事項的揭示是否充分,刪除其中包含的風險對策、公司競爭優勢及可能減輕風險因素的表述。說明訂單獲取方式及合規性;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或客戶標準,是否存在產品質量糾紛情形。
來源:讀創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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