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來臨,不少學生希望通過兼職豐富經歷、賺取零花錢,卻不料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利用的目標。據媒體近日報道,北京市部分學校家長收到學校通知,詐騙分子以日結150元等優厚條件為誘餌,誘使多名中小學生發送電詐引流短信,涉及小學、初中、高中各學段,最小僅11歲,最大17歲。當前,此類案件呈蔓延趨勢,需引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高度警惕。
為何電詐分子選擇向未成年人下手?一方面,未成年人涉世不深,防范能力弱,對行為后果缺乏足夠認知,容易被蠅頭小利所誘惑,錯誤地認為僅出借賬號或發送短信不構成違法犯罪,甚至將這份“輕松來錢”的“經驗”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如某地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中,4名未成年人組織召集22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共同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共詐騙1700余名被害人235萬余元。另一方面,隨著有關部門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電詐分子也在絞盡腦汁找尋新的“應對之策”。由于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觸犯幫信罪一般不承擔刑事責任,16周歲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觸犯幫信罪后可能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電詐團伙便選擇利用未成年人,以規避有關部門的打擊。
應該看到,未成年人一旦淪為電詐“工具人”,危害甚巨。從個人發展角度看,參與此類活動可能會給自己留下不良記錄,給未來的人生道路蒙上陰影,而且這種“不勞而獲”的體驗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錯誤的價值觀,對勞動產生輕視,甚至可能對成年后的行為選擇產生負面影響。從社會影響層面看,未成年人參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會讓詐騙手段更加隱蔽,大大增加反詐工作的難度,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面對這一現實,需要家長、學校以及社會各方攜起手來,共同筑牢反詐防線,方能引導孩子們遠離違法犯罪的深淵。家長應當切實履行監護責任,暑假期間不能對孩子“放養”,而是要特別關注孩子的網絡行為和社交動態,通過日常交流了解孩子的真實想法。同時要加強價值觀引導,讓孩子明白勞動創造價值的道理。學校要將反詐教育納入常規教學內容,通過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學生普及電詐常見套路和危害,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網絡平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對“日結兼職”等易涉詐信息的審核力度,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推送此類信息。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詐騙的行為依法嚴懲。廣大未成年人也要時刻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不隨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銀行卡等支付工具,不點擊不明網絡鏈接,面對蠅頭小利誘惑時刻保持警醒,避免落入幫信罪陷阱。
天上不會掉餡餅,高額回報是陷阱。只有家庭更用心、學校更精心、社會更齊心,才能為孩子們織密反詐防護網,讓他們在暑假及今后的日子里,遠離違法犯罪陷阱,擁有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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