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發布消息,7月7日,蓮塘海關在旅檢進境渠道查獲未申報的水貂皮草大衣6件。當日,蓮塘海關關員在對進境旅客行李物品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女性旅客行李箱機檢圖像異常,遂對其進行攔截檢查。經檢查,海關關員在行李箱內發現6件疑似動物皮草大衣,皮草材質柔軟且有光澤。后經深圳海關工業品檢測技術中心鑒定,該6件大衣均為全新的水貂皮草大衣,價值近31萬元。經問詢,該名旅客自述是幫他人帶貨入境從而謀取“帶工費”。
走私刑事辯護律師吳國雄(深圳)分析稱::
個人進境物品限于個人自用,為賺“帶工費”替他人超量攜帶應稅商品入境,通常會定性為“走私行為”,稅額超過10萬就有可能刑事立案。
吳國雄(深圳)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走私犯罪刑事辯護專業資深律師,專注于走私犯罪辯護、海關爭議解決、海關事務專項顧問。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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