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虛報專項扣除、轉移財產……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的這些操作,在2024年新稅法解釋下,讓他一腳踏入了刑事犯罪的雷區。
上海市某區稅務局稽查局在2024年例行稅務檢查中發現異常:A公司在過去三年間,納稅申報數據與銀行流水存在明顯出入。
進一步調查顯示,公司法定代表人甲通過簽訂“陰陽合同”方式,將本應計入公司收入的1200萬元業務款,分解到多家關聯企業賬戶。
同時,甲還以個人名義虛報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減少個人所得稅繳納。稅務機關查明,甲通過多種欺騙手段共計逃避繳納稅款86萬元,占其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15%。
當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甲僅補繳了部分稅款,卻拒絕繳納滯納金和罰款。更令人意外的是,在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前,甲竟匆忙將公司名下三處房產轉移至親友名下。
這一系列操作,最終讓甲面臨的不再是行政處罰,而是刑事指控。
案件介紹: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的逃稅之路
甲作為A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自2021年起便開始實施一系列逃稅行為。在業務往來中,甲要求客戶與A公司簽訂一份正式合同,同時與甲控制的B公司簽訂另一份虛假合同,將實際收入拆分為兩部分。
通過這種方式,甲成功將1200萬元收入分散到不同主體,大幅降低應納稅額。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甲利用《個人所得稅法》新增的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虛報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支出。2023年國務院提高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后,甲更是變本加厲地虛報扣除額度。
當稅務機關通過大數據比對發現異常并啟動稽查程序時,甲起初不以為然。稅務稽查人員出示了銀行流水、合同文本等證據后,甲才承認逃稅事實。
但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甲僅補繳了50萬元稅款,對剩余的36萬元及滯納金、罰款拒不繳納。更嚴重的是,甲在得知案件可能移送公安機關后,迅速將公司名下價值500萬元的房產轉移至其表弟名下,試圖逃避財產追繳。
裁判結果與理由:某法院的判決
某法院經審理認為,甲作為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達86萬元,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5%,已超過新司法解釋規定的10萬元入罪門檻和10%比例標準。
在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甲僅補繳部分稅款,未繳納滯納金和罰款,不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的處罰阻卻事由。
甲在案件調查期間轉移財產的行為,進一步證明其主觀惡意。法院最終判決:甲犯逃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對轉移的房產予以追繳,用于補繳所欠稅款及罰金。
法律分析:新司法解釋下的稅額紅線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4〕4號),對逃稅罪的認定標準作出重大調整,主要體現在七大變化:
明確兩類罪狀表現:將“欺騙、隱瞞手段”細化為6種具體行為,“不申報”細化為3種情形。甲的行為符合“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罪狀描述。
擴大涉稅資料范圍:除傳統的賬簿、記賬憑證外,將發票、合同、納稅申報表等納入“其他涉稅資料”范疇。A公司簽訂的陰陽合同正是關鍵證據。
將“陰陽合同”明確列為逃稅方式:新司法解釋首次將簽訂“陰陽合同”作為逃稅方式予以明確,為司法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確切依據。
新增“分解收入”認定標準:明確“以他人名義分解收入、財產”屬于少列收入的具象手段。甲將收入分散至關聯公司的行為正是典型例證。
明確虛抵進項稅額性質:將“虛抵進項稅額”行為定性為逃稅罪的罪狀表現。
銜接個稅法專項附加扣除規定:將虛報專項附加扣除明確列為逃稅手段。甲虛報子女教育等支出的行為因此被納入刑事規制范疇。
調整入罪數額標準:根據新司法解釋,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即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指出,新司法解釋對逃稅罪的入罪門檻設定了雙重標準:數額標準(10萬元)和比例標準(10%)。這意味著,即使逃稅金額超過10萬元,但未達到應納稅總額10%的,仍不構成犯罪;反之,逃稅比例超過10%但數額不足10萬元的,同樣不構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設置了處罰阻卻事由:納稅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這一規定有例外情形:五年內因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在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的案件中,其逃稅數額達86萬元(超過10萬元),占應納稅額15%(超過10%),且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未完全補繳稅款、未繳納滯納金、未接受行政處罰,因此無法適用處罰阻卻事由,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風險提示
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稅收政策與司法解釋不斷更新,企業及個人納稅人應密切關注最新規定,增強稅務合規意識,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變化而觸及刑事紅線。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
專業榮譽:
2020年上海律師協會“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實習導師
俞強律師執業13年來專注于經濟犯罪辯護、稅務合規與刑事風險防控領域的研究與實踐,對涉稅刑事案件有獨到見解和豐富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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