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劉女士自爆稱:自己被女兒學校的老師強行發生三次性關系,導致感染HPV,男方賠20多萬。
報警后,警方、學校和社區分別有了不同的處理結果。
警方以證據不足未立案。
根據劉女士反饋,事情發生在2023年,而2024年當時的丈夫知道之后,就報案了。可是,派出所并沒有立案,而是進行了調解,最終獲賠20萬。
社區稱證據無法證明性侵。
社區的相關工作人員說,根據公安局,檢察院和證據來說,這個事情并非是強奸,而且進行了賠付,雙方簽字了。
后來,劉女士也找到了學校,校方稱,系婚外情,男方被降級處理。
而根據其他消息顯示,男方表示并非強奸,而是你情我愿。
涉事教師何某公開表示,劉女士所述“均為虛構”,并稱賠償系“避免名譽進一步受損”。其辯稱雙方關系“早已結束”,反問為何劉女士時隔近兩年才曝光事件。但這一說法未解釋HPV感染與其關聯性,亦未回應脅迫細節。
盡管如此,事情曝光之后,有網友說,若性侵屬實,賠償無異于“花錢脫罪”;若系誣告,何某應主動起訴維權而非賠償。
但是,本案當事人雖然否認強奸,但卻賠了20萬,似乎怎么都說不通。
不過,看過之后,你覺得真相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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