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蔡某平訴被告桃源縣公安局、桃源縣人民政府、第三人蔡某星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一案。該案由鼎城法院院長胡志勇擔任審判長,桃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唐駿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桃源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鄉鎮政法委員142人旁聽庭審。
2024年12月11日,蔡某星騎摩托車軋到侄兒蔡某平的狗,蔡某平得知此事后,手持鐮刀前往蔡某星家中,兩人發生肢體沖突,蔡某平使用鐮刀刀把捅蔡某星腹部。后蔡某星被鑒定為輕微傷。桃源縣公安局于2025年1月14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蔡某平行政拘留十日。蔡某平不服,向桃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桃源縣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26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維持桃源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蔡某平不服,向鼎城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庭審中,審判長組織法庭調查、舉證和質證,對被訴行政行為的作出程序是否合法、事實認定是否清楚、法律適用是否正確等進行全面審查,并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展開辯論。出庭應訴負責人唐駿認真聽取原告訴求,并就案件發表最后陳述意見,充分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應訴職責。
整個庭審程序嚴謹規范、庭審思路清晰、爭議焦點突出,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該案當庭宣判。
庭后,鼎城法院、桃源法院、桃源縣公安局組織蔡某星、蔡某平對行政案件相關聯的民事賠償爭議進行調解,最終叔侄二人達成調解協議并于當天履行完畢。至此,一案“結”兩案“解”,既解“法結”又解“心結”。
當“院長開庭”遇見“局長應訴”,“雙長”同臺的示范效應,有力傳遞了人民法院監督支持依法行政、行政機關尊重司法權威的強烈信號。
下一步,鼎城法院將持續開展“院長開庭+一把手出庭應訴”活動,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引領作用,持續提升領導干部的履職意識和應訴能力,著力推動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又出彩”,實現行政爭議高效、多元、實質化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來源:指尖新聞
編輯: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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