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成都一小區女童被車撞倒身亡引發關注。記者走訪發現,事發后的第二至三天,該小區臨時加裝了一些減速帶、凸面鏡、攔路石墩等,不讓私家車進入地面停放。“有地下車庫的小區為啥還讓車開進地面?”“為何不實行人車分流呢?”不少業主表示已提出多次“人車分流”,但物管未采納。律師表示,物管若未設置限速、緩行等警示,需承擔一定責任。
走訪:小區住戶自發為逝者獻花、默哀
撞人事件發生的第三天(7月22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小區,在事故發生地14棟和24棟的拐角處,記者看到,不少小區住戶自發在樹下為逝者獻上鮮花、低頭默哀。
(圖:小區住戶自發為逝者獻上鮮花)
(圖:小區住戶自發為逝者獻上鮮花)
業主:減速帶、石墩、凸面鏡是臨時增設的
記者發現,和事故發生現場的照片顯示不同,事發地設置了一個圓形凸面鏡(用于擴大司機視野范圍),以及地面減速帶。
“那個車是從7號門進來的,轉彎的時候撞上了小女孩。”現場,有業主描述當時情況。記者看到,在靠近7號門的方向,有一排攔路的圓形石墩。既然有石墩在,事故車又是如何從7號門駛入小區的呢?對此,小區業主張先生氣憤地說:“這些都是出事之后才臨時裝的,昨天(7月21日)這排石墩子還沒在這里。”
業主王女士說:“看嘛,減速帶也是才裝的,凸面鏡也是,這里原來還有地面停車位,出事之后才剛剛攔起來的。”
(圖:事發地)
(圖:事發后增設的凸面鏡)
(圖:事發后路面停車位已被攔起來)
有地下車庫為何不人車分流?業主:為了收費
“人車不分流也是導致悲劇發生的原因之一。”對此,小區住戶黃女士(化名)非常氣憤。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同時有地面和地下停車位。至于為何要開放地面停車位?住戶黃女士認為:“是小區物業為了收停車費,才未實行‘人車分流’管理,也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對此,業主王女士則表示:“業主們都提過很多次了(人車分流),不能讓車開進小區地面,物業公司就是不聽。”“是血的教訓,但是生命已經無法挽回了。”小區業主們聚在一起討論,他們紛紛認為,物管方存在著一定的管理責任。
以后都會人車分流嗎?物管:目前不讓臨停
那么,該小區以后都會實行人車分流管理了嗎?
小區7號門的安保人員表示:“有可能吧,現在路都堵了,不準進了,除非特殊車輛。”
7月23日,該小區物業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是汽車不能進入地面,小區內很多地方加裝了樁子,現在不讓臨時停車了。
律師:物管若未設置限速、緩行等警示,需承擔責任
對此,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認為,小區內部道路非市政道路,因此不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屬于交警管轄的常規交通事故。
邢連超提醒,該小區物業公司的責任,關鍵在于其管理是否存在過錯,例如:是否設置了必要的限速、緩行等警示標識,是否對禁行區域進行了有效管理,若物業公司存在上述管理疏失,則需承擔相應的責任。最終責任如何劃分,若雙方協商未果,將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則和案件事實裁決。
你認為沒有實行人車分流的小區應該如何管理?
(川網傳媒·四川手機報記者 何欣芮 梁思凡 實習生 康熙粵)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