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所長,我已經被學校錄取了。”2025年7月,社區矯正對象林某某(化名)激動地向淮濱縣濱湖司法所所長馬曾俊報喜。在縣司法局“教育挽救、重塑人生”的幫扶理念和濱湖司法所全程精準護航下,這名曾因幫信罪被判緩刑的青年,不僅走出人生低谷,更以優異成績重返大學校園,成為淮濱縣社區矯正“幫扶一個、挽救一家、溫暖一片”的生動縮影。
危機干預:從“開除學籍”到“重燃希望”
2024年,林某某踏入大學校門,由于社會經驗尚淺,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不足,對違法行為的界限認知模糊,不幸受到社會不法分子的蒙蔽與誘惑,最終觸犯了法律。因犯幫信罪,他被當地法院判處緩刑,后遭學校開除學籍,使其從一名在校大學生淪為罪犯。學校的通知導致同學們對他避而遠之,前不久他還是該校一名前途光明的大學生,現在成了犯罪分子,巨大的身份落差,使得林某某失去了人生的方向,讓他陷入自我封閉,甚至產生自暴自棄的念頭。淮濱縣司法局社區矯正中心在接收案件時敏銳識別其特殊性,立即啟動“一人一策”幫扶預案。一是心理疏導先行,濱湖司法所聯合縣局心理咨詢師開展3次專項心理干預,緩解其焦慮情緒。二是家庭支持聯動,司法所長馬曾俊多次家訪,說服父母一同支持幫助,構建家庭幫扶網絡。三是復學路徑規劃,根據其學業基礎,聯合教體局幫助其重返校園。
在剛到矯正中心的學習期間,林某某表現得極為內向、寡言,既不愿與工作人員交流,也不愿與父母溝通。矯正中心的工作人員計劃讓他聯系家人,以便進行談話教育,并借此了解林某某的家庭情況,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矯正方案。然而,每當提及家人,林某某便表現出強烈的抗拒情緒。
為改變這一現狀,濱湖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主動與林某某交流,打開了他的話匣子。從個人興趣愛好到上學期間的艱辛與乏味,司法所所長馬曾俊迅速在林某某心中建立了信任感。最終,他們深入了解了林某某的犯罪動機。在司法所工作人員不辭辛勞、一次次耐心勸說和教育下,林某某終于逐漸解開心結。
“馬所長,我還想上學,重新復讀一年,我會加倍地努力!”
在入矯兩周后,經過濱湖司法所工作人員不斷地教育和引導下,為林某爭取到了返回高中復讀,進而重返大學校園的機會。
柔性監管:為求學之路“開綠燈”
由于身份特殊,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僅限于在執行地活動,并接受司法所的監管。外出求學需長時間跨市、縣活動,加之復讀班時間緊迫,林某某在學習期間無法到司法所報到。在日常管理中,為確保矯正對象不脫管、不漏管,司法所要求矯正對象每天多次通過手機端進行人臉識別,并每月按期進行電話匯報及到司法所參加集中教育。
“社區矯正的宗旨在于助力矯正對象順利回歸社會,而非在其身上留下烙印。”濱湖司法所在詳盡調查林某某的就學狀況后,向淮濱縣司法局社區矯正中心進行了匯報。面對復讀需跨市、縣學習、時間緊張的難題,縣司法局創新監管模式,打出幫扶“組合拳”,一是社區矯正中心開通綠色通道,48小時內完成跨市、縣活動審批,允許其赴市重點高中復讀。二是彈性信息化核查,要求林某某靈活調整學習安排,在休息時段完成人臉識別,并減少學習期間使用手機的頻率。三是教育幫扶定制化,鑒于高中復讀班假期稀少、休息時間有限,減免線下報到次數,改由每月提交學習心得替代集中教育。如此一來,司法所工作人員既確保了對林某某的有效監管,深入了解其生活、學習規律,又為其安心學習提供了便利。
全程護航:從“人生谷底”到“金榜題名”
無論是從備考階段主動關心提供心理咨詢,緩解思想壓力,還是填報志愿時司法局邀請教育專家提供一對一指導,規避因犯罪記錄受限的專業,都體現了司法局的人文關懷。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第一時間,林某某向濱湖司法所報告:“非常感謝馬所長的鼓勵,在無人相信我之際,馬所長始終未曾放棄我,現在已被心儀的大學錄取!”
林某某的逆襲,是河南社區矯正工作“寬嚴相濟、法情交融”的典型注腳。淮濱縣司法局以“幫扶力度”彰顯“司法溫度”,用“制度創新”鋪就“回歸之路”,真正踐行了“讓每一名矯正對象都能向陽而生”的莊嚴承諾。(通訊員: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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