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網友咨詢:
“溜車”導致自己受傷,交強險能否賠償?
王洪軍律師解答:
交強險是一種強制性的保險,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那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能夠得到及時的賠償。機動車駕駛人離開本車后,因未采取制動措施等自身過錯受到本車碰撞、碾壓造成損害,機動車駕駛人請求承保本車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以及承保本車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依據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有關約定支持相應的賠償請求。
王洪軍律師補充: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車險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無責賠償限額18000元、醫療費用無責賠償限額1800元、財產損失無責賠償限額100元。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王洪軍律師
執業于北京鵬云律師事務所,擅長買賣合同糾紛、房產糾紛、借款糾紛交通事故糾紛領域,始終以實現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為執業宗旨,以專業、高效為服務理念,力爭將每一個案件做成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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