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新聞,新近發生的新鮮事才叫新聞。什么叫重大新聞,舉世罕見的新鮮事才叫重大新聞。在我從事五十年的新聞報道中,親歷采訪的薊縣萊德商廈大火算是重大新聞,天津港大爆炸算是重大新聞。而我于2025年7月26日報道的最高人民法院張志剛法官竟在一天內作出九份裁判,也應算是重大新聞。說其重大是因為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國至高無上的審判機關,一名法官竟在一天內能作出九份莊嚴的裁判,這不僅無人能比,而且也是舉世罕見。特別是在全國糾正冤假錯案的當下,張志剛法官竟能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天內連作九份駁回當事人再審申請裁定書,堵住網民們申訴的最后大門,更是在給黨中央抹黑,也進一步激起民憤。放下這些案例暫且不談,近日我將會一一講述。
本文只是對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序號前后顛倒,法官竟讓時光倒流的不可理喻的怪異行為予以揭露。按說裁判序號應是按時間順序一一排列,而非是前后顛倒雜亂無章。但當我們打開(2025)最高法行申1300號裁判發現其的作出時間是2025年3月26日,而(2025)最高法行申263號裁判的作出時間卻是2025年的6月1日,這豈不是在時光倒流。按照正常的順序排列,應該是從2025年3月26日起,越往后的序號越大,怎么會越往后的序號越小,甚至小到263號?這正常嗎?恐怕連小學生也不會如此糊涂,糊涂到竟前后顛倒。
再者說,最高法院的張志剛法官,就算你能在一天內作出九份裁判,但充其量從263號裁定算起,也只能將裁判序號計算至271號,怎么竟計算至788號呢?如果不是最高法有不為人知的特殊計算方法,那這是否構成偽造和瀆職呢?
綜上所述,既然連裁判序號都錯誤,那又何談其的真實和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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