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23年8月7日,河北李某通過網絡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訴稱,2022年7月15日,經人介紹其到河南某建筑公司從事木工工作,2022年9月6日不慎在工作中受傷,致腰椎骨折伴脊髓損傷。
2022年12月22日,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2023年5月1日前一次性賠償李某31萬元。但建筑公司僅賠償了20萬元,現尚剩余11萬元,雖經多次索要,公司總以資金緊張為由,不賠償。于是,李某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調處】
當日,林州市法院城鎮人民法庭予以登記受理。隨即,負責辦案此案的賈永增法官向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并了解相關情況。待了解到情況屬實后,賈法官認真地跟公司講解法律知識,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曉以利害。最后,公司表示趕緊想辦法籌錢賠付。
2023年8月18日,遠在河北保定老家的李某收到河南某建筑公司銀行轉賬的11萬元。而后,他激動地說“從網絡案件登記,到獲得賠償,僅10天時間,真的太感謝城鎮法庭的法官了,這才真正是人民法官”。
后記
作為原告李某委托訴訟代理人中國法學會會員、曲陽縣曙光法律服務所陳少勇認為,這個案件雖然標的不大,案情也不是太復雜,但11萬元相對于一個受傷后的農民打工者家庭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能這么快解決,確實很讓當事人感動。但,更讓人感動的是,林州市作為紅旗渠所在地,紅旗渠精神發源地,城鎮人民法庭的司法為民情懷。“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問題大于天。”正是城鎮法庭高度重視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維護,為農民工暢通維權綠色通道,堅持快立、快調、快審、快執的工作方法,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司法為民的力度和溫度,也切實感受到了,在紅旗渠精神感召下的人民法官,真正把司法為民的理念轉化為真誠意愿和自覺行動。
(陳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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