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辰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時,向被執行人發出辰溪縣人民法院首份《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書》,對失信者展現了強大的司法震懾力,明確表達了法院對拒執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對拒執行為者敲響了警示的鐘聲。
在李某某訴周某某、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周、段二人全無還款意愿。進入執行程序后,二人態度強硬拒不配合,甚至逃往外地躲避執行。法院及時凍結了二人的賬戶,并將二人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在執行干警緊急出動,依法對段某某予以拘留十五日的處罰之后,周、段二人承諾在三日內支付十萬元案款。可直到段某某拘留期限屆滿之際,周某某都未履行分毫。
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維護執行權威和司法公信力,執行干警遂向周某某、段某某發出《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書》,責令二人履行還款義務,并明確告知二人的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敦促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同時,執行干警再次對段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司法權威的強力震懾和警示下,周某某意識到自己的拒執行為已經涉嫌犯罪,終于服軟。幾日后,周某某來到法院,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將十萬元現金悉數交到申請執行人李某某手中。
這份具有預警性的《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書》,是辰溪縣人民法院依法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做出的一項重要司法舉措,是執行干警在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基礎上致力于探索執行工作新模式做出的嘗試與創新。下一步,辰溪縣人民法院將深入審視和應對執行工作中被執行人規避、抗拒執行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在兼顧執行工作強制性的同時,也要找準執行力度的平衡點。既要準確把握善意文明執行精神實質,也要充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加強對拒執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讓無視法律權威的失信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編輯:黃俊楠
一審:王一婷
二審:劉毅剛
三審:易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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