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關于人事的,只要是言之鑿鑿,非常確定,且恨不能搞個大喇叭天天廣而告之,背后往往藏著大鐮刀。
——坤鵬論
快過春節了,再疊加孩子們放寒假,兒子的游泳基本要一天兩訓,周末無休,
所以,坤鵬論的時間就格外繁忙了,
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讀書學習寫文章的時間就被擠壓得可憐了,只能是見縫插針。
第十一卷第十二章(5)
原文:
因為一切變化皆在對反之間,
對反則或是相對或是相反,
而相反者便無中項,
所以這明顯地,只相對之間才有“間在”。
解釋:
因為一切變化都在對反之間,
什么是對反?
對反就是或是相對,或是相反的意思,
而相反的二者處于兩個端點,它們是沒有中間項的,
因此這就很明顯了,只有相對之間才有“居間”。
原文:
跟著起點順次而下者為“串聯”(其序列決定于位置或形式或其它),
相串聯的兩者不得有同級而非順次者雜入其間,
例如線與線,單位與單位,一房屋與一房屋之間。
(非同級事物之雜入其間,這可不管。)
解釋:
隨起點而依次往下的稱為“相繼”(其間的順序由位置或是形式或其他決定),
互為相繼的二者其間不能摻雜同類且亂序的事物,
比如:線與線相連,單位與單位相繼,一個房屋和一個房屋相繼。
(不是同一級類的事物之間的相互摻雜不算)。
原文:
串聯者,聯于某事物而為某事物之后;
“一”之于“二”不為串聯,
月份中初一亦不串聯于初二。
解釋:
相繼的是順序,是一種既繼續又在后的東西;
“一”并不相繼于“二”之后,
一個月中初一也不與初二相繼。
原文:
串聯而相接觸者謂之“貼切”。
解釋:
而所謂的接續,是既相繼又相接觸。
原文:
延續為貼切的一個品種。
解釋:
連續也就是某種接續。
原文:
兩事物之外限相共處以至于合一者,
我稱為“延續”,
所以諸事物由于相貼切而成為一個整體者,才可見其為延續。
解釋:
兩個事物的界限連接并同一的時候,
我稱之為“連續”,
所以,眾事物由于接續而成為一個整體,才能見到連續。
原文:
明顯地,在這些觀念中,串聯當為先得,
(因為串聯者不必為接觸,而接觸者可為串聯;事物之延續者自必相接觸,而接觸者不必延續;諸事物之不相接觸者必非一有機體);
解釋:
很明顯,在這些觀念中,相繼是最初的,
(因為相繼的東西并不必須接觸,而相接觸的東西卻必須相繼;如果是連續的,就必須要接觸,如果接觸,卻不一定連續;眾事物不相接觸的必然不是同一個有機體);
原文:
所以一個點不同于一個單位;
因為各點可接觸,而各單位〈數〉不可接觸,諸單位只能串聯;
點之間可有某些事物,但單位之間不能有某些事物。
解釋:
所以點和單位互不相同,
點能夠接觸,單位卻不能,而各單位只能相繼;
而在點中有居間者,在單位中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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