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奉賢法院)柘林法庭在奉賢區如璟社區開展巡回審判、普法宣講,奉法君帶大家一起走進活動現場,通過旁聽王飛宏庭長的法治講座以及戴勁松法官審理的兩起真實案例,一同感受法律的 “近在咫尺”。
2021年9月15日上午9點左右,原告蔣某在柘林鎮某村農田捉黃鱔時,不慎踩滑,跌入農田機耕道路旁的機井,左腳受傷。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因協商無果,蔣某起訴該村村民委員會,要求賠償各類損失34萬余元。
蔣某認為機井管理方未盡管理責任,致使他受傷,理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告村委會則稱原告在非正規道路區域活動且自身疏忽,不應由他們承擔全部責任。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圍繞責任劃分、賠償標準等問題展開激烈辯論,戴勁松法官認真聽取了雙方的舉證質證及訴辯意見。為妥善解決雙方糾紛,庭前,戴勁松法官到事發地的機井現場進行勘察。
庭審期間,他細致耐心地主持雙方進行了調解。但由于雙方分歧較大,人民法院將擇日宣判。
2024年3月21日晚,死者張某受邀到被告陳某、趙某夫妻位于奉賢區柘林鎮某村的家中聚餐。同桌共餐8人,其中包括死者在內4人飲酒。餐后,4人騎電瓶車去棋牌室,張某乘坐其中一輛。到達后,張某下車走路摔倒受傷,經120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死者妻女起訴同餐人員,要求四名被告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的50%,合計34萬余元。
法庭上,張某女兒強忍悲痛陳述訴求和事發經過。到庭被告表示同情,同時辯稱事發后也積極參與了救助,所以不應該對張某的意外死亡承擔賠償義務。因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擇期宣判。
普法宣講“零距離” 知法守法潤民心
兩場庭審結束后,王飛宏庭長就相關法律規定和審判案例向街鎮人大代表、村居代表及群眾進行普法宣講。
普法現場
柘林法庭庭長王飛宏 四級高級法官
在第一個案例里,涉及到窨井等地下設施的管理責任問題。此類地下設施的管理者肩負著確保設施安全無虞的重要義務,不僅要設置醒目、明顯的警示標志,以引起過往人員的注意,還要定期對設施進行維護和檢查,及時排除潛在的安全隱患。同時,作為公民,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不能放松警惕,重視周圍環境中潛在的危險,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酒桌上勸朋友喝酒,如果發生嚴重后果,勸酒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朋友醉酒后,是否應該把醉酒者安全送到家,究竟怎樣才算對醉酒者盡到了保障安全的義務?”
“酒桌上,那些沒有喝酒的人,是否也需要承擔責任?”
面對這些疑問,王飛宏庭長耐心地進行了解答,他提醒大家,親朋好友相聚一堂,飲酒應秉持文明、適度的原則,切不可使用 “不喝酒就不是朋友” 等刺激性語言強迫他人飲酒。
在聚餐過程中,一旦發現同飲之人飲酒過量,要及時給予提醒和勸阻,避免過度飲酒。當醉酒者出現明顯身體不適癥狀時,務必及時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治療,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因為一時的疏忽,可能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只有提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才能有效防止和避免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
現場交流互動 共筑法治社區
柘林鎮社會工作辦公室洪學謙
這次庭審的選題十分接地氣,與我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緊密相連。剛才沉浸式地參與其中,讓我對相關法律知識有了更為深入的認識。巡回審判與以案釋法的法治宣講活動,讓公平正義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變得可感知、可觸摸、可領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將更加注重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斷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識與法治素養。
柘林鎮海韻居委干部費蕓蔚
這次觀摩巡回法庭的經歷,讓我深切體會到,巡回法庭不僅僅是在化解矛盾糾紛,更是在向社區居民傳播法治觀念。通過現場觀摩庭審,居民們能夠更加直觀地了解法律知識和訴訟流程,進而增強法治意識,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巡回法庭將審判工作送到社區,讓居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司法服務。這種便利不僅為當事人節省了時間和精力,還拉近了司法工作與群眾的距離,讓居民更愿意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矛盾糾紛。
柘林鎮新寺居委干部謝蘭怡
這次巡回審判采用“沉浸式旁聽”的方式,讓作為社區工作者的我,對法律知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學到了有效避免矛盾產生和處理問題的方法。巡回審判結束后,柘林法庭開展“柘里尚學”普法宣傳,以“以案釋法”的形式,精準發現基層治理中的盲點、難點和堵點,積極推進“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有效增強了干部、群眾學法、用法的意識,更好賦能助推基層治理現代化。
下一步,奉賢法院將繼續依托“奉賢客堂間”發揚楓橋經驗,不斷探索創新基層治理的有效路徑,以巡回審判、上門調解等多種方式,推動糾紛源頭預防,進一步優化人民法庭與村居的聯動。緊緊圍繞百姓生活中的熱點、難點法律問題,通過“柘里尚學”品牌開展一系列接地氣、有溫度、有實效的普法講座,幫助人民群眾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尊重生命價值,助力打造安全、和諧、法治的社會環境。
素材提供:柘林法庭
文字、攝影:孫成雨
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
責任編輯:仲偲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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