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帶孩子的家長都會有過這樣的困擾,帶孩子坐火車究竟是買兒童票還是成人票呢?合肥的施先生就是因為給自己11歲的兒子買了半價的兒童票,結果卻因為兒子身高超過1米5,被鐵路工作人員要求全款購票,補全差額。
雖然施先生補全了差額,但是施先生認為這種“以身高論票價”的方式非常不公平不合理,于是以小施的名義,自己作為代理人,將鐵路部門起訴到法院,那么最終的結果如何呢?
11歲男孩身高超過1.5米,被要求全價購買車票
2019年5月10日,施先生在網上使用自己兒子11歲的小施的身份證號為小施購買了一張2019年5月11日,從銅陵至合肥的動車票,票價原價為52元,小施的票價為26元,為兒童半價票。
第二天,施先生和小施一起乘坐乘D5660次列車從銅陵前往合肥,途中乘務員要求出示車票,當看到小施購買的是兒童票的時候,乘務人員對小施的身高產生了質疑,認為小施身高超過1.5米,不應當購買兒童票,應當購買全價購票,要求施先生補齊差價。同時,為了確定小施的身高,乘務員還要當場測量小施的身高,小施表示反對,乘務員測量身高未果。
但是,等列車到站后,合肥南站的工作人員還是對小施測量了身高,測量結果顯示小施的身高超過了1米5,工作人員要求施先生補齊成人票與兒童半價票的差額26元,并且還收了2元的手續費。沒辦法,施先生雖然認為不合理,但是不補票出不了站,只能補齊了差額。
認為以“身高定票價”不公平,旅客起訴鐵路部門
雖然還是補了票,但是施先生很不服氣,施先生認為這不公平,既然對孩子按照身高比例,確定車票價格,那為什么不對成年人一視同仁,也按照身高進行定價呢?
于是,施先生作為小施的代理律師、將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告上合肥包河區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停止侵權、退還票款、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施先生認為,“以身高論票價”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原則和規定;而且強迫兒童測量身高,屬強制交易,是一種侵權行為;并且這種侵權行為給兒童造成身心等諸方面的損害。
一審法院包河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九條規定,身高在1.2-1.5米的兒童可以享受半價客票,超過1.5米應買全價票。小施雖然不滿18周歲,但身高已經超過1.5米,應當購買全價票;
列車工作人員對小施進行身高測量,然后要求施先生補足車票差額,是正常的職務行為,不屬于強迫交易。
因此,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小施的訴訟請求。施先生不服一審判決,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雖然案件敗訴了,但是施先生表現的很淡然,他認為不管結果如何,通過這個訴訟過程能夠產生“大家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關注”的效果,那么就是有意義的。
新規發布后,乘坐火車不再以“身高論票價”,兒童統一車票價。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的二審期間,2021年10月31日,國家鐵路局發布關于《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稱,鐵路客票兒童票擬將由身高劃分改為以年齡劃分,實行車票實名制,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童可以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童,應購買全價票。
那么,在2023年1月1日實施的最新版本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也是采納了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不再以身高論票價,而是兒童票銷售標準實行“雙軌制”,兒童票以年齡劃分為主,兼顧身高,更人性化公平。
根據最新版本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二條規定:
除需要乘坐火車通勤上學的學生和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在旅途中監護的兒童外,實行車票實名制情況下未滿14周歲或者未實行車票實名制情況下身高不足1.5米的兒童,應當隨同成年人旅客旅行。
實行車票實名制的,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未滿6周歲且不單獨占用席位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時,超過人數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
未實行車票實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身高達到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未達到1.2米且不單獨占用席位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時,超過人數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
兒童優惠票的車次、席別應當與同行成年人所持車票相同,到站不得遠于成年人車票的到站。按上述規定享受免費乘車的兒童單獨占用席位時,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
即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實行車票實名制的,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即只要實名制能夠確定年齡的都可以享受兒童優惠票,不再以“身高定票價”。
同時,新《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也保留了在沒有實行實名制車票時,依舊沿用身高作為判斷兒童票的標準。
即《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未實行車票實名制的身高達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兒童可以購買兒童優惠票;身高達到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
以“身高論票價”的發展歷程
其實,以“身高論票價”最早出現于1997年原鐵道部出臺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兒童票的規定是:隨同成人旅行、身高l.1米至1.4米的兒童,享受半價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超過1.4米時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兒童,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到了2008年,鐵道部發布《關于調整兒童票身高的通知》,對符合購買半價條件的兒童身高做出調整,將兒童票身高的上限提高了10厘米。火車票兒童票標準為1.2~1.5米之間,兒童超過1.5米時應買全價票,兒童身高低于1.2米無需購票。
但是十多年過去了,隨著經濟生活的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的兒童身高普遍增高,以“身高論票價”的規則備受爭議,而2023年1月1日實施的新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顯然更具人性化,更加公平,更適應了時代的發展變化。
現在,家長們再也不用糾結,給自己的孩子買火車票究竟是買兒童票還是買成人票了,鐵路工作人員也不用為了精準,再拿著尺子測量兒童的身高了,一查身份信息便能判斷是否符合兒童票購買條件,減輕了工作負擔,提高了工作效率。
施先生的個案雖然沒有勝訴,但是通過該案確實引發了關于大眾對于鐵路“以身高論票價”這一現象的關注,促進了新規的發布,以個案推動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正如施先生所言,如果自己的訴訟能夠產生“大家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關注”的效果,那么就是有意義的。正如那句話所言:“不要嘲笑敢于較真,比你勇敢的人,他們爭取的光可能照耀到你身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