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對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及多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旨在規范金融市場秩序,強化行業監管。
此次處罰涉及晉金管罰決字〔2025〕6 - 11 號多項決定書。經查明,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存在以收購非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方式置換房地產項目土地價款、未按規定報告內部交易導致風險被掩蓋的違法違規行為。
具體處罰決定如下:對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罰款 60 萬元;對時任資產經營二部六分部負責人湯震宇,因其以收購非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方式置換房地產項目土地價款的行為,予以警告;對時任總經理季建文、副總經理辛林華、資產經營一部經辦賈小娟、資產經營一部負責人張浩,因其未按規定報告內部交易導致風險被掩蓋的行為,分別予以警告。
此次處罰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合規運營的高度重視,將進一步促使金融行業加強內部管理,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保障金融市場的穩定與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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