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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請幫忙……”2月14日,企沙人民法庭門口站了一位年過八旬的阿叔,虞兵兵法官看到后立即迎上去,請他坐到法庭大廳座位上,耐心傾聽他的訴求。
“她23年的時候在我這租房子,住了一段時間后搬走了,雖然付清了房租,但是一直沒有支付水電費,怎么辦?”
“那阿叔當時有約定水電費的收費標準嗎?”
“就是當時沒有約定,才搞得現在那么麻煩……”
原來,2023年1月,阿叔將房屋出租給了張阿姨,2023年10月張阿姨搬走并付清租金,但因租賃時沒有約定水電費收費標準,阿叔在收取電費時便按1元/度的收費標準計付電費,張阿姨認為價格太高,拒絕支付,且鑰匙也未退還,多次催促未果,無奈之下,阿叔只好到法院起訴。
虞兵兵傾聽經過事由后,發現案件本身并不復雜,只是雙方對電費收費標準存在爭議,如果能以調解方式,達到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自然是最好的。
“阿叔,我們來這里本來就是為了解決問題,調解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您愿意接受調解嗎……”
經過虞兵兵細致說理后,阿叔表示同意進行調解。于是虞兵兵一邊通過電話與張阿姨聯系,一邊與阿叔溝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最終,經過不斷地協調,阿叔表示愿意減免部分水電費,只需張阿姨支付2000元,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我自己在果攤這里,沒有人幫我看店,希望法官能在場,我當面支付……”
為減輕當事人訴累的同時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虞兵兵決定開車載著阿叔到張阿姨果攤,面對面解開雙方“心結”。
“阿姨,您在這簽個字,大家和和氣氣把事情了了?!?/p>
在法官的見證下,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張阿姨也當場支付了2000元,至此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小案件”事關“大民生”。下一步,企沙人民法庭將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積極主動融入基層治理,以案結事了人和為目標,切實為群眾做實事、解難事,積極回應新時代人民群眾的新需求。
圖 | 企沙法庭
文 | 童 瑤
編 | 覃海云
審 | 林俊臣
簽 | 徐毅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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