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劍行天下,一蓑煙雨任平生!
——讀鄧學平律師《刑辯律師實戰(zhàn)私課》有感
學平兄的新書,收到后進行了細致的拜讀,歷經(jīng)一些時日終于在2025年2月14日讀完,這個日子頗有紀念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就向身邊的小伙伴推薦了這本新書,尤其是致力于做刑辯的年輕律師,或者說想從民商跨越刑辯的中年律師,不得不說,這本書在我看來不啻是一本很好的教材,尤其是刑辯律師,還是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之所以說是教材,是因為鄧律師用自己的經(jīng)驗在授業(yè)解惑,更是用自己的學識在傳播一種刑辯律師的價值理念,在刑事辯護中的實戰(zhàn)經(jīng)驗和技巧。
當我合上《刑辯律師私課》的最后一頁,感慨萬千!說實話,讀書在很大程度上是與作者在交流,更是在傾聽作者表達自己的觀點,分享他的經(jīng)驗和知識。
前些日子是讀完了藍天彬律師《正義不倒》后頗有感慨,后對于學平兄的書,捧起來細嚼慢咽,竟然經(jīng)讀出了一種武學經(jīng)典的快感。
這本書從鄧律師的自序《中國刑辯律師路在何方?》為前言,融合鄧律師的很多思考。
當郭靖從漠北回到中原,當鄧學平從檢察院辭職選擇做一名律師,其實都是一種初心,郭靖后來成為一代大俠,鄧學平律師后來也在律師江湖中名聲大噪!
我自幼喜歡讀武俠小說,自古武學便有經(jīng)典之說,武學秘籍更是習武之人苦苦追求的寶典,從《九陰真經(jīng)》《葵花寶典》到《六脈神劍》,再到《降龍十八掌》,每一部武林秘籍自有各自的深奧,也更有各自的經(jīng)典。
當黃裳選擇棄文從武,《九陰真經(jīng)》橫空出世,成了武學寶典。當我讀完鄧學平律師的《刑辯律師實戰(zhàn)私課》竟然覺得這是刑辯武學的奇書。
我一直認為真正的刑辯律師必有俠士之風格,有俠氣才會有擔當,而現(xiàn)實中,刑辯律師更是一直游走在江湖中的行者,風餐露宿自不必說,心懷憂患,沉浸案情所不能自拔的痛苦,絕非非常人所能理解。
落幕的悲歡總有一場悲戚,思考的盛宴總是一場覺醒的力量,悲天憫人才會讓人產(chǎn)生勇敢。
鄧學平律師在書中說:“無論什么案件,只要接手了就只管憑良心做事,要立志通過個案推動司法進步。法庭前做好該做的準備,法庭上說出該說的話。遇到不公不義,絕不沆瀣一氣、委曲求全,路雖難而行不改,力雖微而志不移。大丈夫堅持自己應該堅持的,改變自己能夠改變的,其余皆交給歷史和時間。”
古人云:“道阻且長,行則將至;行而不輟,未來可期”。學平兄的這種情懷和態(tài)度何嘗不是刑辯律師孜孜追求的大道。
技術玩到了極致,就是神話,傅紅雪的刀,還有西門吹雪的劍,從技術的角度來講,就是極致,刀和劍都屬于利器,利器要看掌握在誰的手中,屠龍刀掌握在周芷若的手中,那就是報復的工具。
如來神掌,如果掌握在火云邪神的手里,那就是殺器,如果掌握在星仔的手中,那就是懲惡揚善的神拳。
其實律師這個行業(yè),不僅要講術,還要講道,在追求大道的修行中施展自己的才華,尋求突破,追求無我。
鄧學平律師說:“不懼不惑,堅持本心。不為利益所惑,不為風險所懼,堅持本心才能走遠。”
“辯護一定是有立場、有目標的。根據(jù)《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規(guī)定,律師要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當事人無罪或罪輕的辯護意見。律師天生具有立場傾向性,這一點不必掩飾。千萬不要在公開場合標榜律師是一個公正無私的職業(yè),因為律師不能替代法官的角色。但如果司法過程或判決結果不公正,且律師跟這種不公正做斗爭,那么律師則有可能成為正義的化身。”
徐昕律師說:“為一人辯護,即為一群人辯護,每一起案件的努力都惠及整個群體;還因為我們希望通過此案推動法律的完善。”
我在我的微博中也說過,“律師當然不代表正義,律師的正義是基于一種委托而產(chǎn)生的價值!在我看來,律師可以呼吁正義,但是不能代表正義!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本身就應當獲得一種同等的報酬,而不能把它類同為金錢效力,這樣說來,很多職業(yè)都是在為金錢效力,另外,律師所做的免費的法律援助就是一種社會價值!律師作為法律人,不能失卻最基本的良知,還是需要有悲天憫人的情懷,要為底層百姓的苦難發(fā)聲,為世間的一些不公和冤屈發(fā)聲,關注正義,呼吁正義!”
我最為喜歡的是鄧學平律師所強調(diào)的律師要有一定的創(chuàng)造性,鄧學平律師認為:“要有創(chuàng)造性。時裝設計師和裁縫的差別在于創(chuàng)造,優(yōu)秀律師和平庸律師的差別也在于創(chuàng)造。法律是一門應用性科學,律師是要解決問題的人,死扣法條機械照搬,很多時候根本滿足不了客戶需求。一個人有創(chuàng)造性,就不容易被替代。”
羅翔老師說過“在人類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那么什么是勇氣,什么是勇敢?納爾遜·曼德拉說"勇氣不是沒有恐懼,而是面對恐懼并克服它。"
明知不可為而為,是為了正義的,合乎道義的事,而奮不顧身,這是一種勇敢;也有人說:真正的勇敢,是在你知道了危險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面對結果,不退縮。
徐昕老師一直提倡刑辯律師要技術極致、適度勇敢,高度智慧的理念,要敢辯真辯,要邊打邊談,核心目標就是最大化接近正義,維護當事人權益。
吳丹紅老師說:“如果我們這代人能通過胼手砥足、篳路藍縷甚至不斷付出犧牲去爭取法治的空間,那我們的努力就是值得的。我們甚至可以不拘泥于一事一案的得失,而是通過個案的辯護,去更大限度地促進制度改進的空間,我希望我們的子孫后代,可以生活在一個更為公平公正的司法環(huán)境中,而不是重復我們這一代人的糾結、痛苦和悲哀。” 吳老師也在用自己的實踐踐行著一個勇者的昂揚。
劉錄律師說:“法律的生命在于經(jīng)驗而不在于邏輯,刑事辯護不是紙上談兵,好為人師,炒賣概念,而是要用心、用功,以極致的專業(yè)、高度的智慧、適度的勇氣為人辯冤白謗,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保障案件受到公正處理,避免冤假錯案!”
很多時候,勇氣是一種很重要的品質(zhì),勇氣也是在逆境當中綻放的閃耀光芒,學平律師在書中說:“最美麗的花朵往往開在最陡峭的懸崖之上,優(yōu)秀的刑事律師要有偏向虎山行的勇氣和韌性,不到最后一刻絕不能輕言放棄,刑事律師應加強對庭審程序的研究和對庭辯能力的錘煉,窮盡努力讓法院審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尼采說:“這世界沒有真相,只有視角;人生本沒有對錯,只有選擇。”學平兄在書中這樣寫道:“眾所周知,法律上有意義的事實僅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指能夠被證證明的事實。沒有證據(jù)證明的事實,在法律上都是沒有意義的。當然,法律人有超能力,也很難有絕對的公正無私。法律人探尋真相、追求正義既要受到有限理性的制約,又要受到法律程序和證據(jù)規(guī)則的制約。很多人都認可,打官司就是打證據(jù),但是證據(jù)不會自動到案,需要靠人去尋找去收集。調(diào)查取證不僅是司法機關的職責,也是律師必須要掌握的執(zhí)業(yè)技能。”
確實是這種情況,在我看來,律師所能做的并不僅僅是還原真相,還有理性的正義。
“律師最重要的兩大核心技能:第一個是法律功底,第二個是溝通能力。這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掌握其中的一項技能,對律師執(zhí)業(yè)是不夠的。”我非常認同學平律師在書中的這個觀點。
前些時日,跟一個朋友聊天,說起律師的包裝問題,這位朋友一直強調(diào)律師要注意著裝形象,我說“文質(zhì)彬彬,質(zhì)勝于野”,我對于律師的著裝問題肯定是支持的態(tài)度,但是我認為律師的形象是一個外在的問題,因為律師這個行業(yè)屬于一種技術性行業(yè),律師是靠技能吃飯的,這一點跟醫(yī)生的職業(yè)很像。
在我看來,外在形象的著裝只是一種表,而最為根本的包裝其實是內(nèi)在法律素養(yǎng)和專業(yè)技能的提升,當事人找你并不是看重你的著裝多么光鮮亮麗,而是希望你能夠解決他的問題。
就像求醫(yī)一樣,病人看重的是醫(yī)生的醫(yī)術,當然,當事人是看重你律師的專業(yè)技能。
任何時候,智慧一直是生存法則最高技巧,人類如果離開了智慧的生存技能,也意味著墮落和沉淪。
我認為學平律師所說的溝通能力其實也是一種智慧,溝通的技巧和藝術是律師很重要的生存技能,在與人的交往中,尤其是在與公檢法系統(tǒng)的溝通中,有理有據(jù),有利有節(jié)。
我讀完藍天彬律師的《正義不倒》后這樣寫道:
通過一本書可以看到作者的心路歷程,也可以看到作者的內(nèi)在情懷,正如我以前經(jīng)常對自己所言,每個人都是背負著使命而降臨這個世界,我們要心懷感恩,也要不負使命,在人生這場修行的路上,篤守正義,明辨是非,在有限的力量中做無限的功德,總之,不負重托,不負使命,堅守內(nèi)心那點光明的力量,靠著正義光芒的指引,不斷努力不斷前行!
當你讀完《刑辯律師實戰(zhàn)私課》這本書,你會知道刑辯律師的價值是什么,刑辯律師的追求是什么?
現(xiàn)實中,我們終其一生,都在尋找兩個東西,一個是價值感,一個是歸屬感,價值感來自被肯定,而歸屬感來自被愛!
做最真實的自己,解放虛妄的束縛,做優(yōu)秀的刑辯人,做那個優(yōu)秀的刑辯人,學平兄的新書讓人洞悉了很多刑辯技能,也讓人感受到了刑辯律師的那道閃耀的光芒。
屈原先生在千年前的《離騷中》寫道:“路曼曼兮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立志和努力加入刑辯的律師,大道就在眼前,大道也在前方!
最后,希望學平兄在刑辯的道路上繼續(xù)閃耀自己明媚的光芒,篤守正義,不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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