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溫縣。
在溫縣談及蔣作安(所有人員均是化名)就沒有不知道的,人家自幼就是別人家的孩子,品學兼優,他的存在就是給自家孩子當學習榜樣的,但就是這么一個優秀的孩子,在1989年,蔣作安高考發揮失常失利,無奈之下,蔣作安就去北京打工,在北京蔣作安一邊打工,一邊參加法律自考,3年后,蔣作安獲得了北京建筑學院法律本科的學歷,并取得了律師資格證書,第二年,蔣作安返回老家溫縣,進入一家名為君同的律師事務所當了律師。
1995年,蔣作安經人介紹與與一個初中女教師沈麗結為夫妻,兩年后兒出生,可從此之后,夫妻的生活變得瑣碎繁雜起來,妻子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孩子的身上,蔣作安變得可有可無。
1998年春節過后,由于溫縣市場太小,蔣作安為了提高收益辭職去焦作發展。在焦作當地有一家很大的律師事務所,這家律師所為股份制,是由幾位知名的律師合股辦的,應該說蔣作安能力不錯,加入律師事務所后,很快就憑借自己的能力在公司站穩了腳跟。
隨著代理的案件的增多,蔣作安的應酬也多了起來,就此也成為娛樂場所的常客,期間也經常收取不法的金錢,蔣作安代理的案件多為離婚案件,他每天都會面對一些少婦訴苦和抱怨。
2001年8月的一個下午,一個30多歲的漂亮少婦來到律師事務所找到蔣作安,一見到蔣作安就哭了起來,蔣作安看著這個身材豐滿、容貌動人的少婦不由得心中一動,此時見少婦痛哭,于是就讓少婦落座后說道:“這位女士,有什么事?不要哭,慢慢說?”
少婦自稱叫韓香,30歲,在一家公司做銷售工作,老公下崗后常年在外打工,因兩地分居導致夫妻感情淡漠,就此韓香提出離婚。”
這場官司并不難打,在蔣作安的相助下,韓香順利與丈夫離了婚,還獲得了一大部分財產。領取離婚證當天,韓香在飯店訂了一桌酒席酬謝蔣作安,要知道,此時的蔣作安并沒有和韓香索取律師費,韓香對此自然是感激萬分,她對蔣作安目的也是一清二楚,于是當晚二人就睡在了一起。
對比韓香的風情萬種,蔣作安覺得自己之前真的是白活了,和韓香在一起,蔣作安才知道什么是男女之情。可一個多月的激情過后,蔣作安也發現了韓香毛病也不少,最讓蔣作安無法接受的是,韓香的敏感、嘮叨,小家子氣,天天和蔣作安傾訴工作,生活上的不如意,這讓蔣作安十分反感。
有時候,她還會偷偷摸摸地翻蔣作安的包,看他的工作上的文件,被蔣作安發現訓斥后,韓香還辯解道:“我這是關心你,怕你在外面學壞了。”最讓他受不了的是,韓香為人高調愛顯擺,逢人便炫耀自己有一個大律師作情人,這給蔣作安工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2002年春節前,蔣作安在商場給妻子和韓香各買了一條蠶絲絲巾。他把紅色的留給妻子,白色給了韓香,可韓香故意卻要那個紅色的。蔣作安雖然不愿意,但最后他還是把絲巾調換后送給了韓香。但此后他對韓香熱情驟減。
而驟減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她遇見了一個叫楊媛的女人出現。
2002年3月,韓香領著一個時尚前衛的姑娘來找蔣作安幫忙,因為這位叫楊媛的女子的老公因犯強奸罪被公安機關抓捕,楊媛希望老公能夠從輕處罰,韓香與楊媛是閨蜜,得知此事后就大包大攬地承接了下來,這才來找蔣作安。
蔣作安深知此事根本就辦不了,但為了詐騙錢財和楊媛要了兩萬塊錢,當然事情也沒有辦成,對此楊媛譏諷道:“大律師,你承諾的事可是一件也沒兌現啊,你無非是騙我的錢花”。對此蔣作安半晌無語。
而蔣作安不知道的是,年方23歲的楊媛是個老江湖,16歲就隨縣歌舞團到南方深圳等地演出,后來做過二奶、當過“小姐”,不想找老公時沒選好,丈夫是個有前科的盜竊犯,兩這次丈夫出事后,是婆家人逼著她打點關系,實際上她巴不得老公死在里面。
蔣作安此時表示愿意把兩萬塊錢還給楊媛,而楊媛卻沒有收,反而感謝蔣作安沒有幫忙,對此蔣作安自然是大喜過望,很快二人睡在了一起。
同時擁有兩個情人,難免會后院起火,蔣作安的身體也受不了,于是他決定對韓香“軟著陸、冷處理”,絕不能抬腿拔腳就走人,逐漸淡化,于是他就給韓香打電話,說要去外地培訓,對此韓香也沒多想。
幾個月后的一天,韓香在路過一家商場的時,無意中發現門前停的汽車就是蔣作安的,就在她疑惑的時候,她又看見蔣作安摟著楊媛從商場出來,這下韓香受不了了,自己閨蜜居然撬了自己的男人,于是她走上前,對著二人就是一頓狂噴,而楊媛卻說,你我都是小三,你有什么資格指責我,瞬間,兩個女人在王蒙的吵成一團。
這個時候的蔣作安趁機溜走,然后在當晚將二人約在一起“談判”,蔣作安表示,他現在想單獨開律師事務所,他會讓韓香跑外聯并聯絡案源!月薪1500,而且保證不和楊媛往來。
就這樣,2002年8月,韓香在蔣作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里當起了主任一角,而另一頭,他又摟著楊媛偷偷道:“我已經不愛她了,給她個職位就是為了穩住她 ,你我就有機會天天在一起。楊媛一聽自然求之不得。
蔣作安這么干頗為精明,韓香做過銷售,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干外聯能力可以發揮她“特長”。而楊媛就是一個地道的花瓶,可楊媛多情已經讓蔣作安無法自拔,就這樣,蔣作安用頭銜穩住了貪慕虛榮的韓香,用鈔票也滿足了楊媛,一時間,三人相安無事。
可當律師和開律師事務所不一樣,由于沒有案源,蔣作安自己開的律師所也因此攬不到案源了。而兩個女人又都天天和他要錢,情急之下蔣作安因病住院了。韓香與楊媛得知情況后,都去醫院照顧蔣作安。此時的他就像一個金元寶,兩個女人都意識到了他的重要性,都想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為了爭奪這個不是東西的男人,兩個女人居然互毆起來。
事后,韓香徹底和蔣作安攤牌了。韓香的意思很簡單,要么就和她自己好,要么給她20萬,此時的王蔣作安蒙哪里還能拿出20萬元,于是就說:“錢我沒有,你想怎樣隨便!”。而此后韓香再也沒有再在律師事務所。不久后,妻子電話打來,痛斥他在外面養小三,后來在蔣作安苦苦哀求下,善良的妻子原諒了蔣作安,這自然也是韓香所為。
事后,蔣作安怒氣沖沖地找到韓香罵道:“你也太過分了吧!有事找我媳婦干啥。”
韓香卻譏諷道:“這算什么,這才哪到哪,我還有更絕的呢,我會把你敲詐勾當都舉報到法院,到時候你就等著坐牢吧!
面對韓香的威脅,蔣作安把韓香約到了自己家,期間還送給韓香一枚寶石戒指,蔣作安的意思是賠償金可以給,但韓香要價太高。
韓香此時表示要降價也可以,條件就是楊媛給她賠禮道歉。于是蔣作安就把楊媛喊來,而楊媛得知,要她向韓香道歉,她自然不肯,并譏諷道:“你一個過期情人還想要20萬的天價,真讓人笑掉大牙啊!我現在就可以替蔣作安做主,他一個子也不會給你,而且現在我懷孕了,我還要當大房”。韓香一聽勃然大怒,立即揚長而去,事情徹底搞砸了,蔣作安只能與楊媛另想辦法。
半個月后嗎,蔣作安又把韓香單獨約到了焦作太行山風景區,當兩人來到蛾眉峰陡峭僻靜的巖石邊時,蔣作安提出給她照相留念。就在此時,埋伏在暗處的楊媛拿起石頭就砸向韓香,不一會兒滿頭是血的韓香就倒在血泊中,隨后蔣作安把奄奄一息的韓香推下山去。二人匆匆消失在夜幕中。
而后,狡猾的蔣作安還把楊媛脖頸上的一枚玉佩騙了下來,又再次來到出事地點,然后把玉佩扔下山谷,造成楊媛殺人的假象。韓香失蹤,家人報警,警方介入。
警方通過各種偵查手段,并很快就掌握了蔣作安大量的犯罪證據,2004年7月30日晚,警方將二人雙雙抓獲,二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05年1月10日,焦作法院宣布判決:蔣作安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楊媛因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均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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