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潢川縣一起農村房屋權屬糾紛案近日引發關注。關文明、余萍夫婦向媒體反映,2010年出于同情將自家房屋借給親戚關某、王某夫婦居住,不料對方一住就是14年,最終竟通過訴訟將房屋據為己有。
關文明、余萍夫婦原為潢川縣踅孜鎮八里村村民,1996年花費數萬元將宅基地上的土坯房翻建為磚瓦結構住宅。2003年,二人因子女上學遷居縣城,農村房屋閑置。據余萍陳述,2010年關某因原住宅破敗不堪,專程到縣城懇求借住其閑置的農村老宅。余萍表示,出于親戚情分同意借住,但明確表示農忙時仍需回來居住,且自家耕地仍需自用。"關某當時非要給4500元,說不是住三五天,不給錢不敢住。"余萍強調,這筆錢是象征性的補償,絕非賣房款。讓她沒想到的是,這一住就是14年,期間雖在2015年因丈夫生病曾要求對方搬離,但考慮到年關將至未再堅持。2023年農村房屋確權時,該房一度被登記在王某名下。2024年,雙方協商未果,關文明夫婦訴至法院要求返還房屋。
2024年8月的訴訟中,潢川縣人民法院認定4500元系購房款,判決房屋歸王某所有。9月2日,關某在庭審后第三天因病去世。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關文明夫婦在再審申請書中提出質疑:“1996年蓋房花費數萬元,2003年怎么可能4500元賣掉?”其強調,4500元系借住補償,且曾于2015年要求王某搬離,但因對方推脫未果。此外,村委會曾出具證明稱房屋系“借住”,但法院未予采信,認為證據不足。對于法院認定的"裝修事實",余萍提出異議:"他們只是用我家建房時剩下的磚頭在房頂搭了石棉瓦防曬,這算什么裝修?"她同時質疑,王某并非本村同組村民,按農村慣例不應享有本組宅基地使用權。
該案折射出農村房產交易的普遍問題——口頭協議多、產權登記滯后、證據留存難。法院判決強調“歷史背景和占有事實”,而原告則主張“親情互助被誤解”。目前,關文明夫婦已提出再審申請,審理程序尚未啟動,最終結果仍待司法裁定。
事件后續進展,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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