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時戰亂年代、現代創業初期,能力超絕的人往往都要爭“老大”的位置,然后用自己認定的方式帶領團隊走向成功,稱王做祖,飛揚一世。有能力卻甘居“老二”的人,絕對是鳳毛麟角。
如果有一個人能力超絕,卻愿意死心塌地的輔佐另一人,那么這兩人便是天作之合,不論事業能否成功,都會留下一段佳話。
孫中山很幸運,他的親密戰友黃興,就是這樣一個甘居老二的人。
黃興的人格養成,和他的人生經歷有莫大關系。
1874年9月,黃興在湖南長沙誕生,其父擁有秀才功名,其母亦是名門閨秀,家里更有良田、房產、藏書無數。可以說,黃興的原生家庭是一個典型的晚清地主家庭。
受家庭環境的影響,黃興很小就開始讀《四書五經》等傳統儒家經典,接受忠孝禮義等儒家規訓,學習八股文寫作。
經過十余年寒窗苦學,黃興終于在22歲時考中秀才,成為晚清“士人”階層的一員。
士,是中國非常特殊的一個階層。
他們可以和張良一樣出謀劃策,可以和蕭何一樣處理日常政務,甚至可以和韓信一樣統兵征戰,但他們從來不會謀求“皇帝”這個位置,做執掌乾坤的領袖。即便有這樣的機會,他們也會主動放棄,然后擁立一個雄才大略的人,做自己的代言人。
《史記·蕭相國世家》里說:“蕭相國何者,沛豐人也。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
一句“文無害”,便說明了蕭何的政治定位。
《史記·高祖本紀》寫的更直白:
“劉季曰,天下方擾諸侯并起,今置將不善,壹敗涂地。吾非敢自愛,恐能薄,不能完父子兄弟。此大事,原更相推擇可者。蕭、曹等皆文吏,自愛,恐事不就,后秦種族其家,盡讓劉季。”
這段話的意思是,劉邦認為自己能力不足,無法帶領沛縣子弟在亂世中活下來,準備放棄沛公的身份,讓給蕭何或曹參。但蕭何和曹參擔心起義失敗,被秦朝誅九族,便放棄了這個做老大的機會,繼續擁戴劉邦。
蕭何的選擇,其實就是中國士人階層的選擇。
他們的定位就是“政務的執行者”、“皇帝的輔佐者”,最高追求是“皇帝與士大夫治天下”,如果機緣巧合得到“帝王師”的身份,那就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了,可以在族譜里另開一頁。
毫無疑問,黃興在苦讀儒家經典、考取秀才功名的過程中,已經繼承了士人階層的精神傳承,并將其深深的烙印在骨子里。
士,成為黃興的人生底色。
2、
當然了,成為士人到以士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需要一個轉變的過程,甚至得遭遇一場沉痛的失敗,才能覺醒意識,重塑人生定位。
1903年,黃興自日本弘文學院畢業,年底便回到湖南長沙,邀請章士釗、宋教仁等人一起創辦了華興會,口號是“同心撲滿,當面算清”。
黃興,被眾人公推為會長。
因為華興會成員大多是知識分子,武裝革命的能力有些欠缺,故而黃興又成立同仇會,并親自兼任會長,用一年時間招納了萬余名哥老會成員。
做完這兩件事,黃興的麾下文人武士齊聚,隨即又變賣長沙的祖宅和田產,準備用籌措來的資金,在湖南起義反清。
然而,起義尚未開始,湖南官府便得到消息,四處搜捕黃興。
無奈之下,黃興逃往日本。
后來,黃興從日本返回,又策劃了一次反清起義,結果又失敗了。
這兩次起義失敗,雖然沒有動搖黃興反清起義的決心,但嚴重打擊了他“親自領導反清起義”這件事的信心。
換句話說,黃興的“心氣”受損,再無法承擔領袖的重任,于是,“士人”的精神底色開始主導他的人生選擇。
1905年7月,經過宮崎寅藏的介紹,黃興和孫中山在鳳樂園餐館見面。
其實在見面以前,黃興就聽說過孫中山的事跡,但他很不喜歡孫中山,原因就是孫中山沒有讀過儒家經典、沒有參加科舉,不是正統的中國文人。
用黃興的話說,孫中山不是綠林豪杰,就是劉秀、鄧禹之類缺乏豪氣的書生。
但此次和孫中山見面以后,黃興才發現,孫中山是溫和端正且手不釋卷的人,而且思路清晰出口成章,是個典型的領袖型人物。于是黃興對孫中山一見傾心,開始毫無保留的暢談自己對中國革命的理解。
孫中山和黃興,就此定交。
次月,中國同盟會在日本東京成立。
召開成立大會時,共有80余名代表出席,其中70人是黃興的華興會故人,3人是日本人,只有10人是孫中山的舊相識。
這么懸殊的人事比例,如果黃興愿意爭領袖地位,其實是有機會的。
但黃興不愿意爭,以一句“孫中山先生為本黨總理,不必經過選舉手續”的話,直接將孫中山推到同盟會總理的位置上,自己甘愿以“執行部庶務”的身份,處理同盟會的日常工作,輔佐孫中山。
他做出這樣的選擇,其實就是和蕭何一樣,承認了“士”的人生定位。
同盟會成立以后,至少有93名留日陸軍士官生入會,黃興認為,這批同志回國以后要掌握兵權,不能暴露革命者的身份,于是他收起這批同志的會員證,由他一人保管,并成立“丈夫團”,做為革命軍官的核心組織。
這批同志,日后基本都做了清朝新軍的師旅團長。
黃興是主持同盟會日常工作的人,自然和同盟會的革命軍官非常熟悉,他親自操辦“丈夫團”的事務,便又是同盟會革命軍官的直接領導。
正是這兩層關系,為黃興日后親赴一線領導反清起義奠定基礎,黃興也由此成為孫中山領導下的、同盟會的軍事負責人。
3、
盡管黃興在同盟會的實力雄厚,但他不爭領袖地位是一以貫之的,此后同盟會有人背叛孫中山或鬧分裂,黃興也是堅決支持孫中山,維護他的領袖地位。
1907年3月,孫中山離開日本。
臨行前,日本政客和商人贈送孫中山1.5萬元,他給章太炎等人留下2000元,做為《民報》的經費,其他款項全部帶走,用作“潮州起義”的經費。
孫中山這樣分配款項,自然有他的道理,但章太炎等人認為,留給他們的辦報經費太少,5月發動的潮州起義也失敗了,起義經費完全是打水漂,所以這筆款項應該全部留給他們,不應該拿去發動起義。
在這樣的背景下,章太炎等人便要求召開一次特別大會,罷免孫中山的總理職務,改選黃興為同盟會總理。
事情一出,黃興立即表明態度:
“革命為黨眾生死問題,而非個人名位問題,孫總理德高望重,諸君如求革命得有成功,乞勿誤會,而傾心擁護,且免陷興于不義。”
黃興三言兩語,化解了一場氣勢洶洶的倒孫風波。
同年8月,同盟會員張百祥、焦達峰等人認為,孫中山不回日本主持同盟會事務,就沒有資格繼續擔任同盟會總理,而且孫中山提出的“平均地權”會傷害地主士紳的利益,不如改為“平均人權。”
隨后,他們聯合一部分同盟會員,準備仿照哥老會、洪門的“另開山堂”模式,成立共進會,和同盟會分道揚鑣。
面對同盟會內部的分裂勢力,黃興再一次站出來,用一句“革命有二統,二統將誰為正”的話,來維護孫中山的地位、維護同盟會的團結。
1909年,陶成章等人在南洋起草《孫文罪狀》,發起更大規模的倒孫風波,并希望黃興和他們發表一份聯合聲明,召即同盟會員討論孫中山的問題,然后改選同盟會總理。
這次,黃興親赴南洋,和同盟會員挨個談話討論,向他們說明孫中山的難處,勸他們不要跟著陶成章起哄。
等平息南洋的反孫情緒以后,黃興給孫中山寫了一封信,說道:
“陶等雖悍,弟當以身力拒之。”
1911年12月,宣布脫離清朝的各省代表齊聚南京,選舉湖北都督黎元洪為大元帥、黃興為副元帥,因為黎元洪在武昌,故而以黃興代行大元帥職權,到南京任職,統領革命全局。
根據各省代表擬定的原則,推翻清朝以后,新政權的總統要從大元帥、副元帥中選舉產生。這就意味著,黃興一旦做了代理大元帥,就成了總統候選人。
那時黃興在上海,原本不愿意去南京任職,可眾人極力勸他以革命大局為重,去吧。黃興推脫不過,只能收拾行裝前往南京。
但就在他啟程的前一天,聽說了孫中山即將回國的消息,于是黃興立即放棄任職,并向眾人解釋了原因:
“孫中山先生已啟程回國,不久可到上海。孫先生是同盟會的總理,他未回國時我可代表同盟會,現在他已在回國途中,我若不等他到滬,搶先一步到南京任職,將使他感到不快,并使黨內同志發生猜疑。”
“太平天國起初節節勝利,發展很快,但因幾個領袖互爭權利,終至失敗,我們要引以為鑒戒。革命同志最要緊的是團結一致,而要團結一致,就必須不計較個人權利,互相推讓。”
出于這樣的原因,黃興最后一次放棄了做領袖的機會,等到孫中山回國以后,他又極力推舉孫中山做新政權的總統。
可以說,沒有黃興的支持,孫中山的革命事業可能很早就夭折了,更不可能取得“國父”的歷史地位。
而黃興這么做,根本原因就是他扮演著士的角色。
4、
黃興和孫中山共事的時間很長,不可能沒有分歧。
他們第一次出現分歧,是關于革命成功以后,新政權到底用什么樣的國旗。
孫中山的意見是,興中會同志舉著青天白日旗,發動數次起義,留了很多血,所以青天白日旗很有革命意義,新政權的國旗就得用它。
但黃興認為,青天白日旗和日本太陽旗太相近了,不合適,而中國周朝的井田制象征平均地權,同盟會的政治綱領也有平均地權,那么用井字旗做新政權的國旗,再合適不過。
兩人相爭不下,發生了激烈爭吵。
為了保住青天白日旗,孫中山甚至放狠話:“高舉青天白日旗的南洋同志有數萬人,你們不用這面旗,就先把我干掉吧”,黃興一聽,大怒:“這面旗你們留著吧,我離開同盟會。”
其實從旗幟的選擇,也能看出兩人的不同。
孫中山自幼長于國外,對中國傳統文化沒有太深的執念,故而對井字旗不屑一顧。此外,日本是同盟會的重要根據地,用青天白日旗,可能會贏得日本的好感,獲得更大力度的支持。
而黃興是科舉秀才出身,對平均地權、上古三代是發自內心的尊崇,在這樣的背景下,他堅持用井字旗就不足為怪了。
不過,也正是因為兩人的精神世界不同,黃興還是向孫中山做了讓步,說:
“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亦功成而不居。先生何定須執著第一次起義之旗?然余今為黨與大局,勉強從先生意耳。”
他提出井字旗是因為士的身份,放棄井字旗也是因為士的身份。
他們第二次出現分歧,是宋教仁遇刺案。
1913年,同盟會改組的國民黨在大選中獲勝,代理理事長宋教仁得到組閣執政的機會,所到之處人山人海,政治前途一片光明。初登總統寶座的袁世凱,為保住來之不易的權力,便派人到上海刺殺了宋教仁。
此事一出,舉國嘩然。
到底如何處理宋教仁遇刺案,不僅全國各界議論紛紛,國民黨內部也有不同意見。
黃興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成立,再以武力解決政治問題就不合適了,宋教仁遇刺案,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例如向法院起訴國務總理趙秉鈞,然后由法院發出傳票,請趙秉鈞到法院接受質問。
孫中山認為,雖然反清革命已經成功,但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集團,又成為國民黨的新政敵,圍繞著江山歸屬,雙方仍要進行長期斗爭。這種你死我活的事情,怎么可能用法律解決呢?必須武裝起義,為宋教仁討個說法。
爭論的結果,還是黃興屈服,同意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
然而,戰爭開始以后,北洋軍的攻勢非常猛烈,不到半月時間便攻克江蘇徐州、安徽安慶、江西湖口等地,占盡地理優勢。黃興見大勢已去,便沒有遵守“死守南京”的命令,悄然離開重鎮南京。
事后,孫中山大怒,斥責黃興是逃兵,讓國民黨喪失了割據東南的機會,但黃興辯解說:
“我如奮斗到底,將使大好河山遭受破壞,即獲勝利,全國亦將糜爛,且有被列強瓜分之虞。”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來,黃興有士的懦弱,也有士的仁義。
他們第三次出現分歧,是中華革命黨事件。
二次革命之后,孫中山將失敗原因歸結為“黨員不能堅決服從命令”,于是在1914年,他決定另外成立中華革命黨,黨的最高宗旨便是完全服從孫中山的命令、全身心忠于孫中山個人、全部黨員都要在孫中山的指揮下一致行動。
為了實現這樣的目的,孫中山甚至在黨章里寫下“如有二心、甘受極刑”之類的內容,并要求黨員在此類條款上按手印,以示忠誠。
對于這樣的事情,黃興很不理解。
在黃興看來,領袖和黨員都是革命同志,政治地位應該是平等的,怎么能說誰誓死忠于誰呢?而且按手印是罪犯承認供詞的行為,怎么能用在高尚的政治活動中呢?
于是,黃興拒絕參加中華革命黨,也拒絕了中華革命黨協理的職位。
自此以后,黃興和孫中山分道揚鑣。
再過兩年,黃興重病離世,年僅42歲。
黃興英年早逝,我覺得很大程度上是不滿孫中山的做法,從而心灰意冷,影響到身體健康。因為他要的是合作而非臣服,是“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而非跪受筆錄。
他和孫中山分道揚鑣,也可以視為一個士的氣節。
5、
黃興離世以后,章太炎在追悼會上送了一副挽聯:“無公則無民國,有史必有斯人。”
事實確實如此。
黃興是孫中山早期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沒有黃興就沒有孫中山,沒有孫中山又何來民國?
能遇到黃興,是孫中山這輩子最大的幸運。
其實放眼中國歷史,任何領袖人物能遇到黃興這樣的人,都是極其幸運的,例如劉邦和蕭何、曹操和荀彧、劉備和諸葛亮、孫中山和黃興、教員和周總理等等。
這些和黃興地位類似的人,不論他們出自哪里、做出什么樣的功業,歸根到底都是士。
唯有士才能做默默無聞、永為綠葉的副手。
史書會記載領袖人物的光輝,但不會忘記士的價值,這也是“有史必有斯人”的另一層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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