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了一起破產清算申請公告,一對月收入1.2萬元的退休夫妻,申報了超過1.2億元的債務。
記者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申請公告中看到,63歲男子劉某和62歲的牛某為夫妻關系,兩人均申報目前退休狀態,其中妻子牛某申報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房產2套,估價合計440萬元;銀行存款余額22096.2元。丈夫劉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商鋪4套,估價合計50萬元;名下登記有車輛1臺,估價16000元;銀行存款余額42811.65元。牛某申報的負債約54088034.87元,劉某申報的負債約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債務合計約126886132.12元。
根據法院公告,牛某、劉某申請個人破產清算為兩案,兩個案件雖然合并公告,但使用不同的案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 2025年4月8日立案審查。(內容來源:紅星新聞)
月收入4700元卻負債高達兩千多萬元申請個人破產
4月23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則個人破產清算申請公告,被網友轉發到社交平臺上,引發熱議。網帖截圖顯示,申請人周某,女性,37歲,每月工資收入為4784元,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1592.27元,但其申報的債務總額高達2544萬余元,遠超其可承受范圍。
法院發布周某個人破產清算申請公告。法院官網截圖
5月9日,上游新聞記者登錄深圳市個人破產信息網檢索看到,法院公告指出,該申請系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第十條規定,現處于破產清算申請程序的公告階段。公告明確,如申請人存在“未如實全面申報收入、財產等破產相關信息,或存在轉移財產、逃避債務、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知情人可通過“深破繭”平臺或法院指定渠道提交異議材料。
上游新聞記者以市民身份聯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對方表示:“目前該案尚處于個人破產申請審查公告階段。”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工作人員則表示:“法院在網上發的個人申請審查公告,而非申請受理公告。申請審查公告的目的是廣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饋,并審查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
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聶莎律師指出,個人破產制度是為陷入嚴重財務困境且誠實守信的個人提供債務重組機會,目的是促進債務人繼續創業創新,維護社會穩定。它的前提是,任何人不得惡意逃債。
聶莎律師表示,《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提供了破產清算、重整、和解三種程序選擇。債務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相應的破產申請。該條例對債務人信息披露、行為誠信有嚴格要求。法院會調查其債務來源、財產去向等關鍵環節。如果申請人存在虛報、瞞報、漏報信息,藏匿、毀損、轉移財產等試圖利用破產程序進行逃債的破產欺詐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轉自: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實習生 湯思文)
看看網友怎么說
:專業負債人,這是一門生意
:能負債2500w也是一種本事,普通人根本借不到那么多
:這種是典型的職業背債人,這種要是都能申請個人破產,那大家以后都去做職業背債人,長此以往信用體系甚至國家金融體系都會徹底崩潰!!!
:給條明路,從哪里能搞到這個數,我絕對以誠信的30000天慢慢還。如果不小心不夠30000天,那就只能怪貸款機構倒霉了。
有網絡評論文章認為,月收入僅4784元,但申報債務總額高達2544萬元,遠超其償還能力,法院啟動審查程序,要求周某全面披露收入、財產及債務來源,確保其符合“誠實守信”的申請前提。周某月收入與負債規模嚴重失衡,公眾肯定會質疑其債務形成的合理性,因為普通人是很難通過借貸欠2544萬元。
個人破產制度的核心是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債務重組機會,但這項制度也是有風險的,那就是很可能被人用以“合法”的形式惡意逃避債務,將巨額的債務包袱甩給社會。網友上述的評論和擔憂,已經體現了對于如此入不敷出的個人破產者背后真相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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