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 昊
三星堆器物坑內傾倒的青銅尊,大量的收納物拋撒出來。 趙 昊供圖
三星堆遺址祭祀區的器物坑一直備受矚目。除了坑中出土的珍貴文物,器物坑的堆積形成過程同樣值得關注。各類遺跡現象以及器物之間的空間關系,對于我們判斷器物坑形成時的人群行為至關重要。
讓我們站在古人的角度去理解這些祭祀坑的挖掘和填埋過程。
首先,需要確定將這些坑挖在何處。1986年和2020年發掘的兩批器物坑,其平面分布具有明顯的關聯性和規律性。8座器物坑的軸向均在北偏東30—36度左右,明顯為有意平行設置。該方向與三星堆大城的西城墻、內城月亮灣城北段的走向一致。此外,三星堆青關山1號建筑的中軸線也基本遵循這一方向。基本可以判定,三星堆古城內的器物坑、城墻、宮殿建筑等多種重要遺存,在正方向設置時遵從了相同規律。
接下來,開始挖掘形態較為規整的方坑。器物坑并非草率而為,坑壁和坑底都較為平直,就其規整程度來說,與同時期中原地區宗廟前庭、陵墓前的“祭祀坑”基本一致。古人在將器物填入各坑之前,還對其進行了細致分類,表現出“同組相似”和“同組互補”兩種分類邏輯。例如,二號坑和三號坑為“同組相似”,均在坑底放置大量大中型青銅器,而后在銅器層上疏松放置數十根象牙。七號坑、八號坑則呈現“同組互補”關系,七號坑內的器物銅少玉多,大件少、小件多,八號坑恰好相反。另外,少數大型雕塑類器物被拆分后埋入了不同坑,例如多級青銅神壇的殘件在二、三、七、八號坑中均有發現。這也意味著,這些坑應是在同一次事件中形成的。
從發掘所見來看,器物的填埋順序是預先設定的,古人總是先放入相對完整的器物,而后再依次填入象牙、焚燒灰燼和純凈填土。這也導致各坑內都出現了較為清晰的分層現象。填埋器物時,古人并非隨意拋擲。如在銅器數量過千、象牙數量近400根的八號坑中,象牙和大中型銅器都較為平整地鋪滿了整個器物坑,沒有出現聚集在一角的堆狀堆積現象。
此外,還存在對小型器物有意識收納的現象,收納行為可分為盛裝、疊摞、串連、堆攏、包裹等多種方式。比如,尊、罍、瓿等青銅容器內基本上都盛裝有玉器或海貝。一些銅容器應是以直立狀態放入坑內,在后續的填埋活動中歪倒,導致所盛裝的海貝、銅箔等器物撒在器口附近。不少玉珠、象牙珠出土時聚集在一起,很可能它們在入坑時是串連在一起的。在一些銅器、玉器表面觀察到紡織品痕跡,也反映出可能還存在包裹或捆扎的情況。
在填入象牙后,古人將在坑外焚燒竹木所產生的大量灰燼填入了除六號坑以外的各個坑中。大規模的焚燒活動應發生于坑外,焚燒活動與運輸、傾倒灰燼的時間間隔應較短,且距離不遠,灰燼尚不至于完全熄滅。因為八號坑中的灰燼與坑中部的象牙接觸后,導致象牙表層被烤黑了?;覡a層中還裹挾了銅、金、玉、石器、陶器的碎片以及動物骨渣。最后,古人使用了較為純凈的黏土將坑口封住。
器物坑的堆積形成過程反映出:這應是在徹底放棄三星堆古城內最重要的祭祀場所時,舉行的一場隆重儀式。布局、挖坑、分類、放置和填埋過程都表現出了計劃性和有序性。器物坑的形成與儀式在時間上緊密相連,挖坑掩埋可能就是整個儀式的尾聲。焚燒活動也暗示,這不是出于隱匿避禍而進行的掩藏行為。
以上細節所映射的人群行為,似乎更接近于“破釜沉舟”“拋家舍業”般的動員、誓師活動。結合新的測年結果來看,器物坑的形成年代集中在公元前1117至前1012年之間,這正是中原地區商周王朝變革的關鍵時間點前后。三星堆古城所發生的這一重要事件,可能是中原地區重大歷史事件向鄰近地區影響擴散的結果。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 人民日報 》( 2025年05月13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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