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榮 李文茜
為盤活不良資產,廣東省深圳市先行公證處聯合法院推出“執行+公證帶封帶押過戶”不良資產處置機制,并于近日成功辦結全市首宗“帶封帶押過戶”案件。
2024年初,張女士向某銀行申請一筆貸款,該筆貸款前期已在公證處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同年9月,張女士逾期違約,銀行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隨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年11月,法院出具執行裁定并依法查封抵押物。此時,有買家有意購買該抵押物,但因抵押及查封狀態無法完成過戶。
2025年5月6日,在法院主持下,深圳市先行公證處依據銀行與張女士達成的執行和解協議,對張女士與買家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辦理“確認聲明書公證”。聲明書明確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約定具體付款方式:定金由居間方托管,首期款由債權人銀行監管,債權人銀行破例在房產查封狀態下為買家辦理按揭貸款,按揭貸款由銀行直接發放至內部賬戶專項用于償還債務。通過公證完善資金監管流程,確保交易各環節資金安全,為抵押物解押過戶及債務清償提供了合規可行的解決方案。
公證辦理完畢后,法院依據執行和解協議和公證書解除房產查封,買賣雙方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帶押過戶登記。最終,買家順利取得房產證,張女士通過交易資金清償全部債務,實現了抵押物處置、債務清償與房產交易的三方共贏。
據深圳市先行公證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債務人名下抵押房產被法院查封,傳統司法處置需歷經評估、調查、公告、競價、交付、分配等環節,處置周期通常超過6個月,且存在資產貶損的風險。在“帶封帶押過戶”模式下,公證機構聯合法院、金融機構建立三方協作框架:在取得債權人同意下,由債務人與買受人以市場合理價格確定交易金額,交易資金通過“居間托管+銀行專戶監管+債務直接清償”的閉環運行,從確定交易至交割完畢僅需10個工作日,實現不良資產高效盤活、交易安全強力監管、各方利益均衡保護的突破性進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