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網絡詐騙離我們的生活看似遙遠
實則很近
面對不斷花樣翻新的電信網絡詐騙手段
我們該怎么做?
跟著真實案例
了解網絡電信詐騙
擦亮雙眼謹防上當受騙
共同筑牢反詐防線
01
虛假網絡投資理財,小心“理財夢”變“噩夢”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黃某利用微信昵稱為“江河”的微信賬號,以投資理財的名義誘騙林某某在一款虛假投資APP內充值投資,并聲稱可以返還收益,以此騙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林某某通過支付寶轉賬方式,先后分三次轉賬合計人民幣23500元到APP上。期間,黃某向林某某返還“收益”合計人民幣2264.2元,從中合計騙得了人民幣21235.8元。
裁判結果
云城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互聯網投資理財的理由騙取林某某財產,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黃某詐騙罪名成立。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典型意義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本案中,詐騙分子通過網絡社交工具找到受害人并建立聯系后,通過“聊天交流投資經驗”的方式、講授所謂“投資專家”“理財導師”的意見,吸引受害人投資,再通過返還小額利益博取受害人信任,誘導其投入更大的資金后,把受害人拉黑,將受害人投資據為己有。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在投資理財之前,要選擇合法合規的理財平臺,切記不要被所謂的高收益沖昏頭腦。其次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他人,不要盲目加入所謂的投資理財專家群,同時要識別虛假投資理財的APP,不要隨便下載非官方的投資理財黑平臺。
02
提供銀行卡坐等收錢?電詐工具人實錘了!
基本案情
2021年,唐某朋友告知唐某提供其名下的銀行卡進行“跑分”轉賬,可獲得轉賬總金額的5%提成。唐某見有利可圖,便搭乘該朋友的小轎車去到預先開設好的賓館房間,然后將其名下的一張銀行卡及密碼交給房間內的人進行“跑分”轉賬,完成后,唐某收得500元的提成。2021年11月,唐某又提供了其一張銀行卡給他人用于“跑分”轉賬。2022年7月,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后,唐某退出了違法所得500元。據核查,涉案的兩張銀行卡共牽涉電詐案件4宗,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云安法院經審理認為,唐某無視國家法律,明知他人實施網絡違法犯罪活動,仍為其提供幫助,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根據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000元;退出贓款500元,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典型意義
從司法實踐來看,很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之所以能夠得逞,與他人提供各種幫助服務密不可分。本案中,唐某明知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及密碼交出用于"跑分"轉賬,其行為完全符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件。這種行為看似只是"出借"銀行卡,實則成為電信詐騙資金流轉的關鍵環節。
“幫信”行為不僅害人害己,還貽害社會各個層面,它位于信息網絡犯罪的前端,潛伏在社會各個行業、各個領域,是一個波及面廣、穿透力深、破壞性強的違法犯罪類型,給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嚴重的侵害。切勿不要因為一時貪念,讓自己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03
運營“跑分”團伙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洗錢,判刑!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至10月期間,鐘某海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跑分”的資金屬于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伙同岑某亮發展了李某1、李某2等人為下線從事“跑分”犯罪活動。隨后,李某1、李某2作為中介,通過層層發展下線,糾集了多位人員提供銀行卡給鐘某海進行“跑分”。
在“跑分”過程中,鐘某海負責開車、聯絡上線、糾集下線、操作“跑分”、給直接下線分配提成等,岑某亮負責到銀行ATM機提取現金。經查明,13名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的錢款被以上述方式轉移,鐘某海發展下線提供銀行卡進行“跑分”的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84831元。
裁判結果
新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鐘某海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鐘某海自愿認罪,如實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實,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結合其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依法判決被告人鐘某海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鐘某海提出上訴。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跑分”是指不法分子利用銀行賬戶、第三方支付賬戶(如支付寶、微信支付)或其他支付工具為他人代收非法資金再轉移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的行為。當前“跑分”活動具有組織化、隱蔽化特點,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中“洗錢”環節的典型運作模式。本案中“跑分”團伙常以“高額提成”誘騙群眾提供支付賬戶,廣大群眾要提升法律意識,切勿出租、出售銀行卡或參與非法資金轉移,切莫為了蠅頭小利淪為犯罪“工具人”。
謹防電信詐騙
知識點回顧
圖片漫畫源于網絡
供稿:云城法院、云安法院、新興法院
編排、一審:葉佩琳
二審:朱峰立
三審:李秋海
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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