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張新年撰寫“致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集體的一封公開信”。
全文內容:剛了解到泰安岱岳區法院司法警察大隊政委、二級警長邵輝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出事,目前正在當地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我不禁想說點什么。
前年、去年,在該院為高丙芳律師從事辯護工作期間,雖然目前已記不太準有多少次庭前會議和正式庭審、多少次庭外溝通及反映情況,但可以負責任的說,為了這個案子,我出入該院至少有一百五十次!
我熟悉岱岳區法院內部門禁范圍之外、腳步可至的公開區域里的一草一木,熟識絕大多數在這里工作的司法警察!該院的法警朋友們,是我遇到過的最為文明、最為良善的警察隊伍之一!完全不同于某些法院的某些法警似乎天生與人民群眾有仇的那種傲慢、無知和輕狂!
我是發自肺腑說這些話的!此刻我的眼前忽然閃現出一張張你們年輕、英俊、帥氣、美麗、溫和的臉,即便在我被你院某些人視為“洪水猛獸”甚至被直接非法逐出法庭的情況下,你們也始終彬彬有禮。你們在提押高律師的時候,也都是柔性執法。
而至于高律師的案情,雖然你們不是法官,但我一直深信你們比法官聽得更懂!因為我曾看見過你們的淚水!其實,法律無外乎天理、常情,而偏偏個別法官的心,像機器一樣,太硬!太冰冷!你院的張麗庭長甚至以“我從來沒判過無罪”為傲,那表情我終身難忘,也讓人不寒而栗!須知公檢法之間除了相關配合,還應該相互制約!如果持有這樣的心態,試問,那還要法官和法院干什么?法院是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對控方的意見不分青紅皂白地先入為主,那必然會視律師為“麻煩”的制造者!
我遇到過很多好法官,在辦案過程中不僅沒有發生任何審辯沖突,反而充滿愛戴,恭敬之心如履薄冰,唯恐敬之不及。說真的,法官不同于律師,律師累了還可以少接案子甚至不接案子選擇躺平,而法官不可能這樣自由,尤其是一線的辦案法官,工作量和壓力都非常大!令人心疼!這種客觀情況所致,他們通常難以在一個個的個案中投入比律師更多的時間來研究案情,但他們又對案件有生殺予奪的權力,試問律師該怎么辦?其實,律師顯然應該在法官面前謙虛謹慎,才能更好地協助法官查明事實和適用法律,而且要力求提供的辯護或代理意見簡潔有力,既言之有物又一目了然,既節省法官的時間,又能最大可能性地促成法官兼聽則明并采納己方合理意見!
但是,遇到那種不好的法官怎么辦?不管律師怎么提意見,人家根本聽而不聞,甚至律師提出的有明確的、強制性的、沒有任何法官可以自由裁量和變通適用空間的法律規定,他們都直接無視!這種情況下,律師只有較真到底!如果這時還唯唯諾諾,予以配合,顯然是律師的失職!
有點說偏了!回歸主題,鄙人是想公開向岱岳區法院的司法警察隊伍致以敬意,你們真的非常棒。記得在高律師案件庭審休庭期間,有好幾次我曾像導游一樣,帶著旁聽的律師同行,參觀了院里的相關公開區域,并著重介紹和高度贊揚了你們!我還記得你們曾榮獲“全國優秀司法警察集體”的光榮稱號!這殊榮,你們當之無愧!
最后,感謝相遇!在我們短暫而有限的生命中,每一個美好的人都值得銘記,而無論我們處于什么位置,居于何種立場!高丙芳律師案件給我帶來的傷害和壓力無以復加,而你們,是岱岳區法院給我的唯一溫暖,在我的心里,你們也是岱岳區法院的唯一榮光!
謝謝!此致!
張新年律師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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