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一座名為“英之園”的建筑群因非法占用集體工業用地的性質,構成違建,當地政府發布了一則強制拆除公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這是一座融合潮汕傳統“駟馬拖車”格局、北京四合院與歐式別墅風格的建筑群,占地57.389畝,建筑物面積1.035萬平方米。建筑裝飾極為奢華,大量運用潮州金漆木雕、嵌瓷、石雕等非遺技藝,整體古樸而精美。
雖然政府公告中指出,該建筑群估價1.14億元,遠低于網上所傳的造價10億元。但面臨即將被拆除的建筑群,還是有相當的人不建議拆除,希望通過沒收再利用等方式處理。
因為,這座建筑群并不像前些年,被強制拆除的秦嶺違建別墅一樣,具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嚴重影響,以及風水界認為會?影響中華龍脈,必須拆除,沒有回旋余地。
對有些違建,在處理方式上,還是應該科學一些。記得2021年的荊州關公像事件,那座耗費1.7億元建成的58米高巨型雕像,因違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在短短4年后便啟動1.55億元的遷建工程。
最終,荊州關公像一建一拆,直接花費就高達3億元多,還留下了城市“傷痕”。對違建的處理,荊州的實踐證明,單純的一拆了之,往往導致雙重損耗。
相比較而言,當年大同的處理可謂高明。時任大同市長的耿彥波,2008 年啟動華嚴寺綜合治理工程中,拆除了寺廟周邊大量違章建筑,恢復了遼金時期的歷史格局。
然而,工程因未經國家文物局審批、缺乏專家論證及建筑體量過高影響文物環境等問題,被國家文物局緊急叫停。
在整改中,耿彥波在華嚴寺內立“警示碑”,直言該工程是“錯誤理念指導下之錯誤作品”,并列舉三大過錯以示警戒,保全了已復建的30多處建筑,又給予后人汲取教訓。
對投入巨資建成的“英之園”,其建筑本身無罪,凝結著潮汕工匠數十年心血凝聚的建筑智慧,是嵌瓷、木雕等非遺技藝在現代社會的鮮活載體。若強行拆除,與法合理,與情而言,這也是社會資源,還是有幾分可惜。
當然,法律的剛性不容置疑,但法治的終極目的是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具體到“英之園”的處置,對涉案人員必須嚴格依法懲處。
同時,可依法完成產權沒收,通過專業機構進行建筑安全性評估與文化價值認證,剝離其非法屬性的同時,激活其公共文化功能,用于文博等事業,也未免不是一種辦法。
如此,可以讓法律的利劍斬斷違法行徑,警示和教育后人,也能讓文化的柔光點亮新生之路。
期待“英之園”建筑群能有一個好運。
解筱文:戰略學者。主評時政、文化、商業、鐵路。微信公眾號:zgmjply(評論員解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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