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手機摔壞了拿去維修,蔡女士可能還不知道自己花7000多元買來的蘋果14pro手機是一部拆修過的二手設備。近日,蔡女士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后,經執法人員調解獲得商家的退賠。
泉州網5月20日訊 (融媒體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李凌寧 童舒萍)要不是手機摔壞了拿去維修,蔡女士可能還不知道自己花7000多元買來的蘋果14pro手機是一部拆修過的二手設備。近日,蔡女士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后,經執法人員調解獲得商家的退賠。
不久前,蔡女士不慎將自己的蘋果14pro手機屏幕摔壞了,她帶著手機前去售后維修時,意外得知該手機是一部拆修過的二手設備。據蔡女士介紹,她于2023年12月28日以7200元的價格從惠安縣東嶺鎮的某通信店購買了該部蘋果14pro手機。
蔡女士認為,商家在銷售時未如實告知,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她前往該通信店,要求退貨退款。對此商家回應,稱當時已告知蔡女士該手機為庫存機且價格低于市場價,蔡女士并未主動詢問,所以沒有再詳細說明。此外,商家指出手機已使用1年多,而且屏幕損壞是人為因素,拒絕退貨退款。
事情陷入僵局后,蔡女士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記者從東嶺鎮市場監督管理所了解到,接訴后,執法人員介入調查,確認該手機存在拆修,且商家未主動告知。
執法人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傾聽了雙方的訴求和爭議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商家明確指出隱瞞拆修事實已侵害消費者知情權,也向蔡女士解釋手機使用折舊及人為損壞的實際情況,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尋求合理解決方案。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商家同意退賠蔡女士5300元并回收手機。
執法人員提醒:知情權是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基礎性權利,經營者應主動、真實、全面地告知商品信息,消費者也應全面了解商品情況,共同營造公平、透明、和諧的消費環境。
來源:東南早報 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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