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事新聞網遼寧編輯部大連中心主任張添強)
近日,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家庭裝修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判決房屋業主張明(化名)承擔30%賠償責任、某裝修公司經理李利(化名)承擔40%賠償責任,受傷的裝修工人田山(化名)自己承擔30%責任,最終,裝修工人田山獲得5萬元賠償。該案件的判決,引發社會對家庭燈具安裝安全及責任歸屬的廣泛關注。
據悉,市民張明與吉利裝修公司(化名)簽訂了書面的裝修合同,該公司經理李利帶領裝修工人為張明家裝修,工程基本完畢。張明這次找李利安排工人到家中安裝照明燈具,約定每天人工費450元,由張明給李利,李利找人上門安裝燈具。李利便找了包括田山在內的二個裝修工人到張明家進行家電安裝,結果田山在安裝過程中一腳踩空,從架子上摔了下來,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
事故發生后,李利與田山結清了工錢,田山還想跟李利要點賠償,李利說,田山是自己介紹給房主張明的,安裝照明燈具并非自己承攬的裝修工作,故田山的實際雇主應當是房主張明,田山在工作中受傷,賠償應當由房主張明承擔。房主張明稱,自己把裝修工程發包給吉利裝修公司,這次找該公司經理李利安排人來家中安裝照明燈具,這是裝修公司應當做的,現在自己成了雇主,非常不理解,讓田山去找吉利裝修公司要求賠償,自己愿意協助。而李利則稱,吉利裝修公司已經注銷,自己現在也成了孤家寡人,現在自己也不是什么經理,就是一個平頭百姓。
無奈之下,田山委托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將房主張明、吉利公司的經理李利起訴到甘井子區人民法院,要求二人連帶賠償田山的損失。法院受理了田山的起訴后,委托司法鑒定,結論為田山不構成傷殘,傷后按醫囑住院治療用藥合理,傷后誤工時限 180 日,護理時限 60 日,營養時限 90 日。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田山經李利介紹前往市民張明家中從事安裝燈具工作,張明找李利安排人到家安裝燈具的前提是因吉利裝修公司承攬了其家的裝修工程,收尾工作需要有工人安裝燈具,自己不認識田山,也不為田山發工資,現吉利裝修公司雖然已經注銷,但田山到張明家安裝燈具屬于李利承攬裝修工作的一部分,田山與李利之間形成雇傭關系,李利與張明之間屬于承攬關系。田山到張明家安裝燈具,屬于為李利從事勞務活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案中,原告田山在安裝燈具的過程中從高處墜落摔傷,被告李利作為雇主應當承擔賠償原告相應損失的民事責任,法院認定李利承擔40%的賠償責任。原告田山作為做零工的個體人員且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應當知道安裝高處的燈具屬于危險作業,在沒有配備安全設備的情況下仍然獨自冒險作業,應當預見可能發生墜落的后果,原告作為自身人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未對自身安全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對事故的發生也存在過錯,自己承擔30%的責任。房主張明與吉利裝修公司經理李利之間是承攬關系,在吉利裝修公司已經注銷的情況下未審核李利的相關施工資質,將裝飾裝修工程項目交給無相應資質的被告李利去完成,存在選任上的過錯,應當承擔30%的賠償責任。最終,田山獲得了5萬余元的賠償。
王金海律師說,家庭裝修看似簡單,實則涉及高空作業、水電改造等專業環節,無資質人員施工不僅質量無法保證,更易引發安全事故。正規裝修公司需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可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并通過規范管理降低施工風險。
在此特別提醒,市民進行家電安裝、水、電改造優化時,務必選擇具備合法資質的裝修企業,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切勿貪圖便宜選擇無資質的自然人施工。如果購買電器,一定要由生產廠家負責上門安裝,切勿為圖省事在馬路邊找人上門安裝。
【未經作者授權,轉載與搬運文圖需注明出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