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七七,前美股上市公司市場總監,深耕母嬰行業12年了,努力工作的同時和13歲的兒子“糖球”斗智斗勇。育兒和教育的路上,咱們一起切磋吧~
“媽媽,這個同學明明是按老師要求舉報,老師還獎勵了他一瓶牛奶,為什么他被打傷,法院還判他有錯?”
晚上吃飯時,糖球突然疑惑地看向我,提起了湖南那起備受爭議的校園糾紛案。
糾紛的源頭,是小宋所在中學嚴禁學生帶電子設備入校,并鼓勵學生舉報。
發現同學小周帶平板后,小宋趁其不在教室,翻開書包拿走平板,交給了老師。
為此,小宋還得到一瓶牛奶獎勵。
而小周返回教室,得知小宋的行為后,一怒之下將他打成二級輕傷。
事發后,很多人都認為,小周暴力傷人肯定得負全責。
然而,法院的判決卻讓人大出所料:因未滿16周歲,小周沒被追究刑事責任,但要承擔50%的民事賠償;學校鼓勵學生舉報有錯,承擔30%責任;小宋自行承擔20%責任。
為什么被打的小宋,僅僅因為翻書包拿走平板給老師,就要承擔20%責任?
說實在的,別說孩子,就連我這個大人,乍聽之下也覺得有點難以理解。
畢竟,同學之間你翻我書包、我開你抽屜的事時有發生,更何況小宋是為遵守校規,給老師舉報。
細細思量,我才意識到,這瓶牛奶背后的教訓,值得我們每一位父母深思。
這不僅僅是一個誰對誰錯的法律問題,更是給孩子,也是給我們所有父母上的一堂關于“規則”“邊界”和“尊重”的沉重一課。
01
那瓶牛奶背后,是被忽視的“教育缺陷”
小宋的行為,讓我想起有位網友的吐槽,讓我心里特別不是滋味。
周末,她帶著孩子去露營,孩子用書包背了辣條、水果、薯片等零食。
第二天上學時,有包辣條不小心落書包里,沒倒出來,孩子自己都沒注意到。
可誰能想到,在孩子去操場排練節目時,老師卻讓其他同學挨個翻書包檢查。
當那包被遺忘的辣條被發現后,孩子不僅被老師批評,還被要求給全班同學一人買一包辣條。
說真的,看到這我特別心疼那個無辜的孩子。
老師的初衷或許是為了維護班級紀律,杜絕零食,但這種以“紀律”之名,隨意搜書包的行為,真的能給孩子傳遞規則和紀律意識嗎?
在我看來,孩子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只要是打著“紀律”的旗號,就可以不尊重別人的隱私和個人空間。
特別是在“物質獎勵+鼓勵舉報”的刺激下,孩子很可能會形成錯誤認知:
舉報是值得表揚的,只要“理由正當”,規則大于一切。
慢慢地,學生之間舉報成風,上課說話、傳紙條、打瞌睡,還有帶玩具,吃零食,或在課間走廊跑等都會上老師的小黑板。
而這種“好心辦壞事”的根源,在于我們往往只教孩子“什么是對的”,卻忘了教他們“怎樣做才是恰當的”。
就像新聞中的小宋,為了獲得老師認可,成為守紀律的“好學生”,卻忽視了最基本的尊重和界限。
特別認同雨果在《悲慘世界》書中的有句話,“比壞人更危險的,是自以為正義卻毫無分寸的好人。”
作為父母,我們不希望孩子只是機械執行命令的“紀律機器”,而是成長為既懂規則,又有溫度的善良人。
02
沒有邊界的隱性傷害,比霸凌更殘忍
小周被同學舉報后,為什么會惱羞成怒,對拳頭相向呢?
表面來看,是害怕被老師或家長批評,但實際上隱藏著更深層的傷痛——來自不被尊重的隱性傷害。
這種傷害,不像霸凌那樣會留下明顯的紅腫傷痛,而是像一根細密的針,扎得人憤怒、無助,卻又難以言說。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私人物品被隨意翻撿,內心的小秘密被公之于眾,恐怕我們自己也難以保持冷靜吧?
其實,這種對“面子”、對自尊的維護,是人的本能。
更何況青春期的孩子,他們正處在自我意識迅速發展、自尊心最為敏感的時期。
當這種本能需求被漠視、被踐踏時,他們心中積蓄的憤怒和羞恥感就可能像火山一樣爆發。
還記得天津那起“擅拆學生信件致其越窗墜樓案”嗎?
小楊是天津某中學學生,有節課他因故沒到教室。
班主任見他沒在,翻開他的書包,在錢夾里翻出一封女同學寫給他的情書。
這種事情本應私下溝通,班主任卻公然拿走,并拒絕歸還。
更糟糕的是,班主任還拿著情書,邊念邊訓斥小楊,引來不少老師、同學圍觀。
情急之下,小揚搶過情書塞進嘴里,想逃離辦公室;班主任則一把拽著他,試圖從他口中摳出信件。
爭搶中,小楊情緒失控,從三樓窗戶一躍而下,造成渾身多處骨折,肺出血等嚴重后果。
如果班主任換種方式,不在眾人面前公開羞辱小楊,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有句老話說得好,“揚善于公庭,歸過于私室”。
對表揚和鼓勵,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進行,以激勵更多人;但對批評和過錯,則應在私下里進行,以維護當事人的尊嚴。
尤其對青春期孩子,我們應該像對待荷葉上的露珠一樣,精心呵護他們稚嫩的心靈。
03
父母必修課:教孩子做“有邊界感”的規則守護者
大家都知道,規則有邊界,孩子的心才會有分寸。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規則就像隱形的軌道,引導著他們朝著正確的方向前行;
而邊界感,則是軌道旁的護欄,護著他們既不偏離軌道,也不侵犯他人權益。
可如何讓不諳世事,尚未走入社會的小小少年,在理解和遵守規則的同時,精準地把握好這份“分寸”呢?
經過這十多年育兒路上的探索,我分享一些自己摸索出來的體會,希望對姐妹們有所啟發。
一是告訴孩子,“看見”不一定要“行動”
前幾天,我刷到一個“在學校怎么‘告狀’不招人煩?”的視頻,對我們引導孩子要不要“舉報”,很有借鑒意義:
首先,會造成危害的,馬上說。比如校園霸凌等原則性問題,或同學在樓梯間打鬧、玩危險游戲,這關乎他人安全和權益,必須馬上告訴老師,避免造成嚴重危害。
其次,自己能解決的事,不用告。比如同學不小心踢到了你,你也沒受傷,彼此道個歉,這事情就過了,就算告訴老師,解決辦法也不過如此,你說呢。
再者,自己無關的小事,不介入。比如誰沒帶作業,誰偷吃零食,誰上課開小差等,這些小狀況無傷大雅,沒必要過度關注,更沒必要為了獲得獎勵或“打壓”同學,主動告發。
發現沒有,在決定是否要“說”或“做”之前,其實是先孩子想一想:這件事的嚴重性如何?我介入的目的是什么?會產生什么后果?
就像孔子說的,“凡事三思而后行。”
眼睛是觀察世界的窗口,但不是行動的觸發器。
對于孩子來說,教會他們思考判斷,區分事情的輕重緩急,這比盲目行動更為重要。
方法二:告訴孩子,是“告知”而不是“代勞”
糖球上小學時,有段時間同學經常丟鉛筆、尺子和橡皮等小東西,大家都懷疑是毛毛干的。
因為糖球是檢查員,同學們提議,第二天課間讓他去翻毛毛的書包找證據。
那晚,糖球很糾結地問我,“媽媽,我真的要去搜毛毛的書包嗎?萬一不是他干的呢?”
我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換個角度問他,“假如鄰居家沒人,你聯系不上鄰居,卻有股難聞的味道傳出,你能撬門去查看原因嗎?”
“當然不能,這得找警察叔叔。”糖球說完,突然眼睛一亮,“媽,我明白了,我應該告訴老師,而不是自己去翻。”
第二天糖球把同學情況和大家懷疑報告了老師,老師沒有找毛毛。
而是通過調監控發現,保安叔叔巡邏時,把他們粗心掉落在地上的筆和橡皮等,撿起來放到失物招領處了。
結果出來后,糖球一臉慶幸,他說差點就冤枉了毛毛。
這以后,糖球在處理涉及他人隱私問題時,更加清楚了自己的職責和權限,那就是:向老師“告知”情況,而不是自己“代勞”去調查。
而且任何時候,都不能擅自翻動他人書包、口袋、抽屜,或拿走他人物品。
因為學生的角色,是信息的傳遞者,而不是偵探或執法者。
方法三:告訴孩子,“舉報”之外還有“提醒”
那如果孩子是班委,必須時刻關注同學動向,又該如何更好地履行監督職能呢?
想起我上中學時的一件事,那天我悄悄帶了本小說,藏在課本下偷偷看。
正看得入迷,同桌推了推我小聲說道:“快收起來,老師過來了。”
下課后,她還提醒我,“你把小說放包里肯定會忍不住想看,不如主動交給老師,說不定老師還會夸你自覺呢。”
在同桌的鼓勵下,我鼓起勇氣把小說交給了老師。
沒想到老師真的沒批評我,反而表揚我有勇氣承認錯誤,值得肯定。
那一刻,我打心里感謝同桌,身為班長的她,沒有冷冰冰地舉報,而是用善意的提醒,幫我改正錯誤。
更重要的是,因為老師的認可,我更愿意主動遵守規則,再也沒帶過小說去學校。
這件事也地啟發了我,監督不意味著要扮演冷酷的“警察”,時刻準備“抓人”。
同學之間,一句溫情的提醒,一個中肯的建議,往往比無私的舉報更能高效解決問題。
困為它傳遞的是情義,而非指責;彰顯的是智慧,而非蠻力;同時還維護了同學面子,也避免了沖突和矛盾。
04
說到最后,我很想跟大家分享幾句心理話:學生是屬于學校的,但孩子終究是咱自己的。
在孩子成長的旅程中,學校是灑下知識種子的地方,而家,才是讓這些種子生根發芽、茁壯成長的溫暖土壤。
如果孩子跟我們說起“舉報同學”或者“怎樣才算公平”時,不妨蹲下來,看著他的眼睛說:
“寶貝,你有正義感,這很棒!但你知道嗎?真正的公平不是‘誰犯錯誰受罰’,而是我們一起幫助彼此變得更好。”
就像園丁修剪枝葉,不是為了傷害樹木,而是為了讓整片森林都能向陽生長。
人這一生,沒有哪個人不會犯錯,也沒有哪個人不需要被原諒。
所以,我們既要有手握丈量行為的尺,也要有心懷溫暖他人的光。
最重要的是,千萬別讓那瓶牛奶,澆滅了內心那盞溫暖他人的人性之光。
原創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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