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裁員本是企業節省成本、應對危機的正常調整手段,本無可厚非。
但有的公司和老板為了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往往絞盡腦汁設計各種“逼退”套路,讓員工主動離職。
這些招數既隱蔽又狠辣,甚至讓許多職場新人防不勝防。
下面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黑心的公司和老板會用哪些招數來裁員又省錢?
一、調崗降薪,逼人自離
這是最常見的“軟刀子”手段。企業通過調整員工崗位或薪資,制造無法忍受的工作環境,最終迫使員工主動辭職。
1. 明升暗降,外派“發配”
領導以“升職”為名,將員工調至偏遠分公司或冷門崗位,例如從總部管理崗調到外地銷售崗,表面升職實則架空權力。某網友分享,公司曾以“開拓新市場”為由將他派往偏遠城市,最終因無法適應而離職。
2. 調崗降薪,專挑軟肋
針對員工的弱點調整崗位。例如,讓技術崗轉銷售、文職轉體力活,甚至將孕婦調至高強度崗位(如網頁3中懷孕員工被調崗至銷售,最終因身體原因離職)。公司還可能通過降薪、取消績效獎金等方式降低收入,讓員工因經濟壓力主動離開。
二、工作施壓,身心俱疲
企業通過增加工作量、制造高壓環境,讓員工不堪重負。
1. 任務加碼,完不成就走人
對能力強但需裁撤的員工,不斷加派超額任務。例如,某公司要求員工白天支援生產線,晚上加班完成本職工作,最終逼走大批年輕人。
2. 績效陷阱,收入腰斬
以“公司效益差”為由,取消績效工資或設置不切實際的KPI。例如,某企業將績效占比從50%提升至80%,員工實際收入驟降,被迫辭職。
3. “6S檢查”,吹毛求疵
通過嚴苛的衛生、著裝規定扣錢施壓。有公司規定女員工必須扎頭發、男員工不得留長發,違反一次扣50元,最終逼得員工自行離職。
三、心理打壓,雞蛋里挑骨頭
從人格貶低到孤立冷落,企業通過心理戰摧毀員工信心。
1. 頻繁挑刺,制造“罪名”
領導對員工工作吹毛求疵,例如因一次遲到批評“缺乏奉獻精神”,或借“團隊協作差”等主觀理由否定表現。
2. 架空權力,邊緣化處理
將核心員工調至閑職,剝奪實際工作內容。例如,某中層管理者被頻繁調崗至行政部,最終因無事可做選擇離職。
3. 談話施壓,暗示離職
領導突然約談,暗示“公司困難”“建議另謀高就”,甚至威脅“不辭職會影響背調”。
四、鉆法律漏洞,“合法”裁員
部分企業利用《勞動合同法》的模糊地帶,以“合法”名義規避賠償。
1. 試用期“不合格”
在試用期結束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員工(需提前約定明確標準并留存證據)。
2. 借“嚴重違紀”開人
通過內部規章制度(如遲到3次算“嚴重違紀”)解除合同。但需注意:規章必須經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否則無效。
3. 誘導“自愿辭職
以拖欠工資、停繳社保等方式逼迫員工主動離職。例如,某公司拖欠工資兩月,承諾“主動辭職者補發工資”,實則逃避補償金。
五、流程陷阱,溫水煮青蛙
企業通過長期消耗戰,讓員工自行放棄維權。
1. 拖延戰術,耗到你走
對維權員工采取冷處理:不安排工作、不批假、不溝通,甚至散布負面評價,逼其主動離職。
2. 分批裁員,分化員工
將大規模裁員拆分為多輪小規模操作,避免員工抱團維權。
如何應對?記住這三點!
1. 保留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條、調崗通知、談話錄音等。
2. 拒絕簽字:對不合理的調崗降薪文件,切勿輕易簽字同意。
3. 依法維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欠薪、未提供勞動條件)和第46條(經濟補償),即使主動辭職也可索要補償。
結語
裁員不可怕,可怕的是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踐踏勞動者權益。
職場人需提高法律意識,識破套路,最大可能的維持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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