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華春路123弄大華錦宸府的多位業主向“新民幫儂忙”反映,小區物業收取每月1800元的高額停車費,價格是周邊小區的近三倍。同時,小區還設置了“極不合理”的停車審核程序,給業主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極大不便。
停車收費
遠超周邊
業主李先生告訴幫忙君,小區物業向業主收取每月1800元停車費,遠超周邊同等房價小區。
斐勒公園小區每月停車費才650元,我們小區的價格幾乎是人家的三倍!
李先生講,物業收取停車費時,既沒有提供價格依據,也沒有和業主協商征詢。
業主實地調研周邊小區的車位配比及月租價格表
幫忙君走訪周邊小區發現,附近同品質小區的停車收費大多在每月600元至800元。值得注意的是,錦宸府車位配比在周邊最為充裕,供需關系相對寬松,但其停車位月租價格卻高居區域榜首。
如此巨大的價格差異,讓業主們對物業定價的合理性產生質疑。有業主指出:
小區地下車庫部分區域依法屬于業主共有,開發商擅自制定如此高額的停車費,明顯侵害了業主的共有權益。
小區地下車庫
更讓業主不滿的是,商品房預售合同雖有停車收費每月1800元的條款,但該條款在購房即將完成的最后簽字環節才出現,業主們直言這屬于“霸王條款”。
當時根本沒機會仔細看,也沒人詳細解釋,現在卻要強行執行,實在無法接受。
小區收費告示
業主周女士透露,購房期間,開發商始終沒有明確停車位月租費的具體定價機制。據其所述,在銷售階段,開發商稱,該費用不超過1800元/月,銷售人員表示“合同中填寫的1800元為最高限價,實際收費會低于該標準,最終價格將以相關部門審批結果為準,并與周邊小區收費水平基本一致”,預售合同也注明“停車位租賃費以最終備案的房屋銷售方案為準”。因此,業主們普遍認為,費用將重新核定為合理價格,然而房屋交付后,開發商卻直接按1800元/月收費,與當初的說法和業主們的預期大相徑庭。
地下車庫收費的通知
出入審核
被指繁瑣
除高額停車費外,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還要面臨繁瑣的停車審核程序。大華錦宸府物業“強制性”要求,無固定車位業主每次進出地庫都需通過小程序輸入車輛的“臨時停車”信息,并提交審核。不少業主指出,這一流程操作極其繁瑣,而且審核經常延遲,嚴重影響正常出入。
停車繁瑣的登記流程
業主王女士講述親身經歷:
有一次著急送孩子上學,在車庫門口等了快20分鐘,審核還沒有通過,差點遲到。
她認為,物業此舉實質是逼迫業主高價購買車位。
如果租賃車位方便又實惠,誰愿意花大價錢買車位呢?
王女士說,不合理的審核程序,不僅給業主生活帶來極大不便,還引發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盡管業主多次與物業溝通,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幫忙君了解到,由于大華錦宸府交房時間短、入住率不足,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推進困難。而業主委員會是業主集體表達訴求的合法主體,現階段業主訴求表達面臨阻礙。開發商以“業委會未成立”為由拒絕直接溝通,業主多次聯系均未獲回應,溝通主要由物業公司對接,但物業始終不愿就“價格差異”及“地鎖安全隱患”等核心問題作出合理解釋。
協商監管
破解難題
針對業主們的訴求,相關法律界人士指出,若停車位產權屬于開發商,開發商雖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需優先滿足業主需求,且價格不得超過同一區域、同類車位市場平均價格的合理幅度。就大華錦宸府而言,其定價顯著高于市場水平,涉嫌違規。若車位成本已計入房價,開發商無權再收取高額租金。此外,購房合同中的相關格式條款,若開發商未履行充分說明義務,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業主可通過舉報或起訴等方式,要求核查定價合理性,返還超額收費部分。
小區業主咨詢的律師則建議,業主和開發商、物業公司應就停車費問題開展協商,確定合理的停車收費價格。小區可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委會代表業主與開發商 、物業公司談判。若溝通無果,可通過相關部門搭建平臺,促進多方理性談判。
從行業角度來看,住宅小區配套車庫、車位具有特殊性,是居民生活的重要附屬設施。盡管開發商有自主定價權,但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市場收費行為的監管,避免“自主定價權”被不合理濫用。有專家提出,上海市可參考其它省市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 “未具備業主與物業 (停車) 服務企業協商議價條件” 的具體情況,增強規定的可操作性,切實保障業主合法權益。
幫忙君就此事聯系了小區所屬的居委會,居委會相關負責人反饋,他們也曾和物業及開發商協調過停車收費和車位定價等問題,但目前依然收效甚微,最終決定權仍在開發商手中。
幫忙君嘗試與開發商和物業管理方溝通相關情況,但截至發稿,開發商及物業都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小區停車收費能否更加合理?相關管理規章又能否在共商共議中達成共識?幫忙君將繼續關注。
幫儂忙工作室
策劃 | 錢俊毅
文字 | 陸常青
攝影 | 陸常青 受訪者
編輯 | 錢俊毅姚儲杰
編校 | 楊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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