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4日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迎來了一場學術盛宴。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弗雷德里克·W·托馬斯法律與哲學講座教授布賴恩·比克斯(Brian Bix)教授,以《凱爾森、哈特與法律規范性》為題,在學院路校區9號樓434會議室帶來了一場思想深邃的學術講座。本次活動由法意科技提供全程線上直播支持。
講座伊始,主持人翟志勇教授對比克斯教授的學術成就進行了系統介紹。作為《法理學:理論與語境》(第八版)的作者,比克斯教授在法哲學、合同法、家庭法等領域均有建樹,其著作被翻譯為十余種語言,是當代分析法學的旗幟性學者。
比克斯教授聚焦20世紀兩位法哲學巨匠——漢斯·凱爾森與H.L.A.哈特的理論分歧。在第一部分中,他分析了學界主流對凱爾森“基本規范”理論的解讀。比克斯教授指出,“凱爾森并非要求我們必須預設基本規范,而是指出這種預設對法律體系而言是‘可能的’而非‘必然的’。”比克斯教授以游戲規則比喻:正如玩家只有承認象棋規則時,棋局才具有規范性,法律體系的效力同樣依賴于參與者的接受。這一解讀與其本科導師斯坦利·鮑爾森(Stanley Paulson)的經典闡釋形成鮮明對比。
第二部分比克斯教授轉向哈特理論,提出了一個關鍵命題:哈特構建的是一種“自成一類”(sui generis)的規范性。通過援引約瑟夫·拉茲的解讀,比克斯教授強調,哈特認為法律僅提供“法律理由”而非“道德理由”。“法律會宣稱自己具有權威性,但這不意味著它實際具備道德正當性。”這一分析揭示了法律實證主義的核心立場——法律效力與道德價值在概念上的分離。
在與談環節,中國政法大學馮威老師首先和比克斯教授進行交流。他將比克斯的觀點與羅伯特·阿列克西的“正確性宣稱”理論相聯系,提出法律雖不提供道德理由,卻可能宣稱自身具有道德權威,“這種宣稱是否會影響法律與道德的必然分離?”比克斯教授回應稱,他部分認同拉茲對哈特的解讀,但強調需嚴格區分“法律提供的理由”與“法律的自我宣稱”。
中山大學法學院葉一舟副教授則從思想史角度提出擔憂,他認為比克斯教授的解讀路徑太過稀薄,擔心凱爾森的理論不再具有重要性。他建議結合新康德主義科學觀重新審視凱爾森的方法論。比克斯教授回應稱,“這讓我想到中國‘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老智慧。”他同時表示,盡管鮑爾森被公認為凱爾森研究權威,“但學術進步恰恰始于對權威的審慎質疑”。
北航法學院畢洪海副教授將討論引向實踐維度,以中國“促進法”立法現象為例,探討規范相對性問題。比克斯教授結合其部門法研究經驗指出:“德沃金關于原則的論述或許比阿列克西更具解釋力,但法理學的價值正在于蘇格拉底式的不斷追問。”
在自由提問環節,一位同學向比克斯教授提問,“法學家對于道德和法律進行了很多分析,那立法者在立法的時候是否也會做出區分?”比克斯教授回應稱,非常抱歉他還沒能讓大家成功理解這個問題。他解釋道,法哲學家從未否認法律與道德的聯系,而是探討特定類型的關聯:即當一個法律的道德價值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才能成為法;一些義務如果沒有達到相應道德義務的標準的話,就不是法律義務;道德時候否會要求遵守法律等等。這些特定聯系才是討論的核心。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王永祥老師則就“規范性實證主義”的兩種理論路徑請教。比克斯教授明確表示,他認為于規范性實證主義,首先不是包容性或者排他性的結合,同時比克斯教授認為規范性實證主義不是基于我們對法律本性本身所提出的一種概念上的要求,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難以放到包容性還是排他性的層面上討論。
持續一個半小時的講座在熱烈掌聲中落下帷幕。翟志勇教授總結指出,比克斯教授的演講不僅展現了分析法學的精密思維,更揭示了法理學研究的根本使命。最后講座結束,主持人翟志勇教授感謝比克斯教授的講座,感謝大家的參與,并表示未能現場提問的師生可通過郵件與教授繼續探討。
來源:系統論法學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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