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諾德·約瑟夫·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 年 4 月 14 日—1975 年 10 月 22 日)是英國著名歷史學家,歷史形態學派代表人物。以下是關于他的詳細介紹:
**家庭背景**:出生于倫敦一個歷史學世家,父親是醫生兼社會工作者,母親是歷史學家,伯父也是歷史學家。他的名字是為紀念早逝的伯父(阿諾德·湯因比,1852 年 - 1883 年)而起。
**教育經歷**:曾就讀于溫切斯特學院,1907 年進入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專攻古代史,1911 年畢業后加入雅典考古學院成為研究生并前往希臘考古,回國后留校擔任研究員和學生導師,研究及教授希臘和羅馬古代史。
**工作經歷**:1912 年成為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上古史教師及研究員;1915 年起在英國外交部情報司工作;1919 年出席巴黎和會,后任倫敦大學歷史學教授等職;1925 年任倫敦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研究部主任、倫敦經濟學院國際歷史研究教授;1943 - 1946 年任英國外交部研究司司長;1955 年退休。
**《歷史研究》**:歷時 40 年完成的 12 卷巨著,自 1921 年開始醞釀,1961 年完成。提出文明循環興衰理論,分析多種文明的產生、發展、頂峰及衰落過程,挑戰傳統西方中心論和線性歷史觀。
- **文明形態理論**:倡導“文化形態史觀”,認為人類歷史表現為若干不同的“文明”,每個文明都要經過“發生”“成長”“破壞”“崩解”和“死亡”5 個階段,且文明的滅亡可通過明智措施防止。他認為人類歷史上出現過 20 多種自成體系的文明,當時世界上還存在西方基督教文明、東正教文明、伊斯蘭教文明、印度文明、東亞文明等,這些文明在哲學意義上同時代且價值相等。
- **“挑戰 - 反應”模式**:認為歷史是由各種社會力量的挑戰和反應推動的,這一理論使他能更好地理解歷史的動態性,而非將其視為孤立事件。
對于我們思考的對象,其中包括人類的生活現象,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觀察和呈現方法。第一種是驗證和記錄“事實”,第二種是通過對已確認的事實予以比較研究來闡明“一般規律”,第三種是以“虛構”的形式對這些事實加以藝術再創作。一般認為,驗證與記錄事實是歷史學的方法,在這種方法范圍內的現象是諸文明的社會現象。闡釋一般規律是科學的方法,在人類生活的研究方面,科學學科是人類學。在科學方法的范疇內,現象是原始社會的社會現象。虛構是戲劇和小說的方法,現象在這種方法的領域當中是指人類個人之間的關系。所有這一切,在亞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基本上均可找到。
然而,在這三個研究部門之間,三種方法的分布狀況并不像設想的那樣合適。例如,歷史學并不關心記載人類生活的全部事實,它把有關原始社會的社會生活的事實棄之不顧,由人類學從中闡發該學科的“規律”。它把有關個人生平的事實交給傳記學——盡管幾乎所有個人的生平都令人非常感興趣和具有重要意義,似乎值得一一記載,但這些生平卻始終不屬于原始社會,而屬于處在文明進程中的某個社會,這些社會則一向被認為是歷史學的領地。因此,歷史學涉及人類生活的部分事實而非全部事實。另一方面,除了記錄事實之外,歷史學也求助于虛構,也利用規律。
歷史學同戲劇和小說一樣,都是來自神話。神話是一種原始的理解與表現形式——它就像兒童聽到的童話故事或成年人的夢境一樣——在虛構和事實之間沒有劃出界線。比如,有人說如果你一開始把《伊利亞特》當作歷史來讀,你將會發現它充滿了虛構:同樣,你一開始把它當作虛構來讀,你將會發現它充滿了歷史。所有歷史與《伊利亞特》都相似到如此程度,它們不可能完全避免虛構成分。僅僅對事實加以選擇、安排和呈現屬于虛構領域的方法。
流行的看法堅持認為,如果一個歷史家不是一個偉大的藝術家,他也不可能是一個“偉大的”史家,這種看法是正確的。吉本(Gibbons)和麥考萊(Macaulays)1較之“枯燥乏味的學者”(drysdusts,由沃爾特·斯科特發明的一個名詞,他本人的某些小說比他的任何歷史著作都顯得他是一位更偉大的歷史家)來說,是更偉大的歷史家,雖然后者避開了前者因較多的靈機一動而引起的事實不確。無論如何,要想連續寫兩行歷史敘述而不使用諸如“英國”“法國”“保守黨”“教會”“新聞”“輿論”之類虛擬詞匯,幾乎是不可能的。修昔底德(Thucydides)?把虛構的演講和對話置于歷史人物的口中,從而將這些人戲劇化,但他的直白盡管較為生動,卻并不比現代人在表現駁雜的輿論景象時那種處心積慮的“隱喻說法”要多一些虛構成分。
另一方面,歷史學還利用一些輔助學科的方法為自己服務,用它們來闡釋關于文明社會而非原始社會的一般規律,這些學科就是經濟學、政治學和社會學。
我們想說明(雖然這對我們的論點并非必需),如同歷史學不能不使用科學和虛構的方法一樣,科學和虛構也絕不可能僅僅局限于使用它們自己的方法。所有科學學科都要經過這樣一個階段,即唯一的活動在于確認和記錄事實。人類學正是從這個階段脫胎而來的。最后,戲劇和小說除卻有關人與人關系的虛構之外,并不表現為完全的虛構。倘若它們果然如此的話,它們的作品就與亞里士多德的稱贊——“比歷史更真實、更智慧”——大相徑庭,而變成一堆荒誕無稽、令人無法忍受的胡思亂想。當我們稱一個文學作品為虛構作品時,我們的意思是說不能與現實生活中的任何人對號入座,也不能與事實上發生過的任何特定的事件劃等號。
實際上,我們是指這個作品里有一種虛構的人物場景。如果說我們沒有指出這個場景是由可信的社會事實構成的話,那只是因為它似乎是自明的,以致我們認為它是不言而喻的。我們事實上認識到我們所賦予一部優秀小說的最高贊語是說它“忠實于生活之真”,“作者顯示出對人性的深刻理解”。更具體一點說,如果一部小說涉及一個虛構的約克郡羊毛制品廠主的家庭,我們可能會稱贊作者,說他顯然對他的西區紡城了解得一清二楚。
無論如何,關于歷史學、科學和虛構方法之間的這種亞里士多德式的區分,總的說來還是有效的。如果我們再次審視這些方法,我們恐怕就會明白為何要這樣說,因為我們將發現在處理數量不等的“資料”時,這幾種方法就適用性而言可謂各有千秋。在一個恰好是資料稀缺的研究領域,核查與記錄特定的事實便可能是一切。在資料眾多而無法一一列舉、同時又沒有多到不能加以考察的研究領域,闡明與制定規律就既可行,也有必要。在資料無以數計的領域,被稱作虛構的藝術創造和表現形式是唯一可以利用或值得利用的方法。在這里,正像在三種方法之間一樣,我們遇到了數量上的實質區別。這幾種方法在處理數量不等的資料方面效用是不同的。我們能否在三個研究領域發現資料的數量實際存在著相應的不同么?
我們從對個人關系的研究開始,這是一個虛構的領地,我們立即可以看到,只有極少數人,他們的個人關系具有適合于記錄特定的個人事實——我們稱之為“傳記”——的題材。除了這些極少的例外,在個人關系領域研究人們生活的學者面對的是無數普遍熟悉的人生經驗,要想無一例外地把它們全都記錄下來的想法不過是無稽之談,對于這方面規律的任何闡釋都是令人無法容忍的迂腐與粗淺。在這種情況下,資料不可能得到富有意義的體現,除非在某種符號系統中才能夠如此,這種符號系統提供了一種有限條件下的有關無限的直覺知識,這種符號系統就是虛構。
在涉及數量時,我們現在已發現,至少可以部分地解釋這樣一個事實,即虛構的方法通常用在對個人關系的研究當中。讓我們再來察看一下,對于研究原始社會一般采用的制定規律的方法以及研究文明社會所采用的發現事實的方法,我們能否找到類似的解釋。
首先我們看到的是:這兩種研究涉及的是人的關系,但不是我們熟悉的那種每個男女、孩童個人直接經驗范圍內的關系。人類的社會關系是超出了個人可能接觸的最大范圍之外的關系,這種非個人的關系是通過被稱作“制度”的社會機制來加以保持的。沒有各種制度,社會就不可能存在。社會本身實際上就是最高級的制度,研究社會和研究制度之間的關系不過是同一回事。
我們立刻就能看到,研究人們之間建立的制度關系的學者們所面對的資料數量,要大大少于研究人們之間個人關系的學者們所面對的資料數量。我們還可以進一步看到,與研究原始社會相關聯的、記載著制度關系的資料數量,遠比研究“文明”社會的資料數量多得多,因為已知原始社會的數目超過650個,而我們對那些處在文明進程中的各個社會的考察,使我們能夠辨識出的數目最多也不會超過21個。目前的650個例證,足夠我們的學者開始有關規律的制定之用了,遠沒有必要采用虛構的方法。另一方面,僅僅知道12個或24個例證的學者,除了羅列史實便什么也做不了了。正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這正是“歷史學”迄今為止所處的階段。
乍看起來,說研究文明的學者掌握的資料為數過少,而我們研究現代史的史家又抱怨他們的史料多如汗牛充棟因此無所適從,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但是,有一點始終是毋庸置疑的,這就是最高級別的史實,有關“可以認識的研究領域”以及歷史可比較單位的史實,對于科學方法、闡明和制定規律的需要而言,始終是微不足道的。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要冒險嘗試一下,其結果就體現在這部節略本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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