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來源于身邊故事,由本人整理后以第一人稱講述,望理性閱讀】
離婚后,看在女兒的面上,前公婆給了我一周的時間搬家。可我到現在都想不通,我有體面的工作,身材好,長相也算好看,怎么就被那個要學歷沒學歷,要長相沒長相的女人比下去了呢?
我認真反思了,我大概就輸在,不擅長做家務,也不會做飯上吧。我前夫離婚的時候說,別人下了班就有熱菜熱湯等著,他下了班永遠都是“您好,這是您的外賣”,他說感受不到一點家的溫暖。
是啊,我不會做飯,外賣吃膩了,就會帶著老公和孩子回娘家吃飯。反正不管我什么時候回去,爸媽和哥嫂都會好吃好喝的招待,他們不嫌棄我不會做飯,反而變著法兒的讓我們一家三口吃好。
我當時還哭著問前夫:“你找她,就是因為她會煲湯,會炒菜嗎?你是要找保姆嗎?你就算找個新人,麻煩也找個比我強的好嗎?你這不是侮辱人嗎?”
可是前夫就短短一句話:“她給了我家的溫暖,而你沒有……”
聽了這句話,我真的很心寒。結婚8年,我生完孩子三個月,就跟他一起上班賺錢,一起承擔養家的重擔。
我為了生孩子,還在鬼門關走了一遭,差點沒搶救過來。我給他生了那么一個活潑漂亮的女兒,他竟然說我沒有給他家的感覺……
算了,男人一旦變心,你的千般好萬般好他都看不見了。我也有骨氣,沒有求他,而是爭到了女兒的撫養權,痛痛快快答應離婚了。
不過,離婚后住哪里成了問題。我們婚后住的房子,是前公婆之前買的,并不是我老公的名字,而我也只有居住的份兒,不可能去分他們的房子的。
所以,離婚我們就把27萬存款平分,然后他又轉給我5萬塊錢,當女兒前兩年的撫養費。而前公婆,看在孫女的面上,沒有讓我們立即搬走,而是給了我一周的過渡時間……
我能去哪里呢?就算要租房子,我要上班,也沒有辦法接送孩子上學啊。所以,我只能回娘家。
當我哭著跟我媽打電話,問她我和女兒能不能回家住。我媽說,她和爸是沒意見,但是需要我先征求一下嫂子的意見。畢竟嫂子嫁進門,這個家她也是女主人。
于是,我昨天就回娘家,小心翼翼地征求嫂子的意見。我本以為一向疼愛和包容我的嫂子肯定會一口答應,沒想到她卻先給我提了兩個條件。
嫂子說:“你要回來,我也沒意見,畢竟這也是你的家。但是,既然以后要在一起生活,我還是想丑話說前頭,我對你就兩個條件。
第一,你回來后家務活要跟我和媽一起做,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我們忙乎著洗衣做飯,你坐在沙發上嗑瓜子,看電視。
第二,你回來生活,要跟我和你哥一樣,給咱爸媽上交生活費。因為你不是回來吃一頓兩頓飯,而是長期生活在一起,吃穿用都需要花錢。爸媽年紀大了,退休金也不多,我們不能啃老,要體諒二老。”
我聽了這話,有點難受,我之前回娘家,就是仗著父母和我哥寵我。想吃什么飯,給我媽打個電話,她就去買來做給我吃。我回去不用掃地洗衣服,做家務,都有我媽和嫂子做。
沒想到,嫂子竟然有這么大意見,直接給我提要求,讓我回家之后,也要參與做家務,哎。
至于上交生活費,我也是爸媽的女兒,我回家吃飯都要掏錢,聽著確實有點把我當外人的意思。可是,我帶著女兒回家,也確實不能白吃白住啊。
我媽看我不情不愿的臉色,就嚴肅地說:“我覺得你嫂子提著兩條要求挺好的,要是再加上一條就更好了。”
“再加一條?”我和嫂子異口同聲地問了出來,大概是嫂子也覺得我媽有些“雪上加霜”了吧。
但是我媽不緊不慢地說:“對,這第三條就是,對彼此的孩子要一視同仁,不能護短。如果你們要買衣服和吃的,衣服可以根據各自孩子缺什么買什么,但是零食和玩具,最好買雙份的,別讓倆孩子因為這個起爭執,誰也不能厚此薄彼!我和你們爸爸也一樣。
孩子如果發生爭吵,大人不能生氣,更不能都拉偏架向著自己的孩子,而是要就事論事,引導孩子學會道歉與和解。要是做不到這一點,到時候光因為孩子吵架,咱家也能鬧得雞犬不寧。”
我和嫂子聽了,都點頭表示贊同。是啊,原先我帶著孩子只是偶爾回娘家,我爸媽和哥嫂都讓我侄子處處讓著我女兒,因為我們是“客人”。
現在既然要帶著孩子長期回來住,那就不能總讓侄子讓著我女兒了。以后嫂子給我女兒買衣服和玩具,我也要給侄子買衣服和玩具,而且只能買的更多,不能總讓嫂子吃虧。
通過這次離婚,我也反思了,以前確實是我不懂事。我不會做飯,也懶得做家務,回娘家有父母和哥嫂寵著我,為我兜底,可是結了婚老公又憑什么包容我呢?
我們結婚8年,我下廚房的次數不到10次,而且每次都是煮個泡面或者剪個雞蛋。平時都是我前夫做飯,早上他做了早餐給我吃,晚上下班了早了他做飯,下班晚了我就點外賣。
實在不想吃外賣了,我就帶著他回我媽家蹭飯吃。或者婆婆做好了飯,給我們送過來。家務活也是他做得多,我懶得收拾,要么就花錢請小時工。
我承認,結婚這么多年,我確實在做飯好和家務上做得不到位。但是他出軌是人品問題,我還是不能原諒。
他如果對我有意見,可以提前跟我說,或者提前提離婚,不能自己在外面被抓包了才攤牌吧?女人做家務就是天經地義,男人做家務最后就不滿出軌?
不管怎么說,結婚8年,我也做的有不對的地方。婚姻也需要吃一塹長一智,以后我要學著成熟懂事,回了娘家不能再懶惰和任性。
我覺得我嫂子提的兩個要求和我媽提的那一條,都很合理。以后長期相處,我不可能每天都等著別人伺候我,我媽年齡大了,嫂子也要上班和帶孩子,憑什么一家人要遷就我哄著我呢?
“我”離婚后才有了反思,自己明明哪兒哪兒都好,結果被一個長相一般,學歷一般的女人給比下去了。通過反思,以及嫂子和媽媽提的“三條”要求,“我”終于明白自己這么多年錯得離譜。
雖然不會做飯和不擅長做家務,并不是一個女人被離婚的原因。但是不知道反思,不知道改進,心安理得地享受一家人對自己的好,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因為這世上并每一無緣無故的愛,丈夫對妻子沒有,哥嫂對妹妹沒有,就連爸媽也不可能一輩子寵著自己的孩子,因為他們也需要被愛、被關心。大家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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