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是二創!”法庭上,面對檢察官質問,盜版手辦案主犯汪某某仍在辯解。然而,當被問及“既然主張是原創,為何還一再尋求授權”時,他沉默了。
這起涉案3000余萬元的《圣斗士星矢》《灌籃高手》等知名動漫手辦盜版大案,揭開了以“二創”之名行復制之實的侵權黑幕。6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主犯汪某某獲刑五年,罰金800萬元。檢察官嚴正指出:從平面到立體的完全復制,絕非“二創”保護傘!
自2020年起,被告人汪某某伙同被告人韓某等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根據《圣斗士星矢》《灌籃高手》等作品的美術形象設計“星矢”“櫻木花道”等角色的手辦,委托工廠進行開模生產,并通過包某某、吳某等代理在境內外銷售。期間,被告人韓某負責審核監修、對接3D打印尺寸、對接工廠樣品上色情況等。經鑒定,被告人汪某某等人生產的上述角色手辦與權利人作品構成復制關系。經審計,被告人汪某某等人的非法經營數額共計3000余萬元。
4月21日,經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某、韓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美術作品,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結合上述被告人的犯罪金額、地位和作用、認罪悔罪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判決被告人汪某某、韓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汪某某提出上訴。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受理本案后,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及證據,充分進行釋法說理和法庭教育,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律師的意見一一回應。
汪某:“檢察官,權利方是動畫、漫畫版權,我是根據其中的動漫形象,自己設計制作的玩具手辦,我做的是二創。我一直在找授權,但是沒成功,就想著先做著,直到2023年8月才取得授權。”二審案件辦理過程中,被告人汪某某辯解道。
檢察官:“既然你主張是自己設計創作的,那為何還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尋求權利人授權?”
汪某:沉默
檢察官:“你在明知自己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設計的玩具手辦形象與原動畫、漫畫中的人物形象相比,從身形比例、面部表情到服裝配色、手勢特征等等,幾乎一模一樣,《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規定的‘復制發行’,不僅限于從平面到平面的復制,也包括從平面到立體的復制,你的行為已經完全脫離了二次創作的保護范疇。”
6月30日,經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采納檢察機關的意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二創≠侵權擋箭牌!知名動漫手辦盜版大案判了,3000萬盜版產業鏈主犯獲刑》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郭劍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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