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警官,你處理好了我們的事,真是麻煩你了!”在因勞務合同引發的糾紛調解現場,原告向襄州法院伙牌法庭駐庭調解員——伙牌派出所協警劉悅表示感謝。
“我也希望能盡快解決你們的問題,畢竟是農民工兄弟的辛苦錢,一定要幫助你們維護權益。”經過勸導,被告表示愿意調解,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
這是伙牌法庭發揮駐庭調解員力量,高效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真實場景,也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伙牌落地見效的生動實踐。
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原告受被告委托,帶領四位工友為其從事木工工作。期間,被告陸續支付了部分工資,但仍有18萬元遲遲未能結清。經過協商,雙方于2025年1月簽訂承諾書,明確工資分三期全部結清,若逾期未付,則被告需承擔5%的違約金。
然而,事情并未完全按計劃進行。雖然第一期款項如期支付,但第二期款項卻嚴重逾期。原告認為,對方的行為已構成逾期違約,損害了他們的信賴利益。因此向襄州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其被拖欠的全部剩余工資。
伙牌法庭受理后,考慮到涉及農民工工資這一民生焦點,且雙方曾有調解基礎,伙牌法庭迅速委派經驗豐富的駐庭調解員劉悅介入調解。劉悅同志在伙牌派出所擔任協警,長期扎根基層,對處理民間糾紛、化解矛盾有著豐富的經驗和獨特的親和力。
他一方面向原告表示充分理解其擔憂和訴求,解釋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向被告釋法明理,明確指出:誠信履約是根本,簽訂承諾書是嚴肅的法律行為,部分款項逾期支付已構成違約,損害了對方信任,其行為已讓原告有合理理由相信剩余款項也存在支付風險。
劉悅的調解,既有法律的剛性,又充滿了人情味。最終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伙牌法庭出具調解書:明確被告欠款金額,確定其支付期限,如逾期未付原告有權立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份調解書賦予了原告強有力的執行保障,更徹底化解了矛盾,免除了雙方后續訴訟之累。
成功調解此案后,劉悅感慨道:“農民工兄弟掙的是辛苦錢、養家錢,保障他們的工資及時足額支付,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作為調解員,我的工作就是當好‘橋梁’,在法律的框架下,用情理去溝通,既要幫工友拿到應得的報酬,也要引導企業認識到守信踐諾的重要性,爭取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駐庭調解員專業、細致,又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善于做群眾工作,大大加強了法庭的調解力量。”伙牌法庭庭長盧鵬表示:“我們將以駐庭調解工作為樞紐,深度挖掘本地‘五老’力量,不斷拓展調解‘朋友圈’、織密解紛‘經緯網’,深度踐行 ‘楓橋經驗’,切實做到矛盾糾紛就地化解,讓公平正義以更溫暖的方式傳遞到每一個角落。”
來源:襄州法院
審核: 王洪
終審:呂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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