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西安交警訂閱號發布《關于調整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的重點是: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我市通行的電動摩托車不受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踩著6月底這一時間節點,結合此前5月發布的《西安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中,規定“6月30日過渡期屆滿后,懸掛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臨時號牌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p>
這無疑意味著,7月1日,將會是西安電動車管理的重要轉折點,這座千萬人口特大城市對電動兩輪車管理的重大變革。同時,這涉及西安數百萬普通市民的日常出行,更牽動著城市安全、效率和民生等多重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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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戴上“緊箍咒”
會帶來哪些變化?
今年5月西安發布的《西安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可謂是西安電動車管理進入“嚴管”新時代的關鍵性轉折點。
從電動車車主角度看,這份《管理規定》相比過往無疑更加嚴格、更加詳細。從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到道路通行應當遵守的規定、禁止行為和事故處理,禁止利用電動自行車從事非法載客,再到停放區域、消防安全等,涉及電動車使用的多個環節,明確制定了規范行為。
例如,針對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要求購車后30天內申請登記,取得牌照后方可上道路行駛(30天內可臨時上路),滿30日未登記掛牌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置。
同時,在上路行駛時,《管理規定》為過去在馬路上“自由”行駛的電動車戴上了“緊箍咒”。
除過在規定位置懸掛號牌,保持號牌清晰、完整外,要求“駕駛人應當年滿16周歲”“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轉彎時,應當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圖片來源:西安交警訂閱號
而針對超標電動車,經歷上次延長過渡期至2025年6月30日之后,此次《管理規定》要求2025年6月30日過渡期屆滿后,懸掛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臨時號牌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這意味著,西安對于超標電動車的管理,沒有再次延期或設置緩沖期。
《管理規定》提到,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低速汽車等車輛,應當按照機動車管理規定申請登記注冊,懸掛相應機動車類型號牌,并取得相應駕駛證,方可上道路行駛。
我們也關注到,在文件發布后,6月份西安集中展開了電動自行車掛牌,電動摩托車駕駛證申領、掛牌的行動,設置多個臨時辦理、流動辦理點位,為大眾掛牌提供便利。
并且,今天發布的電動摩托車不限行通知,亦是為作為“機動車”的電動摩托車獲得“限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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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級車輛管理
新規定將帶來雙重影響
顯然,在西安此輪針對兩輪電動車治理變革中,車輛掛牌和超標電動車管理是兩項重點。
要知道,西安的電動車保有量已達百萬級,早在2019年時,據西安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統計,西安累計上路行駛的電動車在330萬輛以上,而且還在以每年30萬輛的數量不斷增加,并且按照當年發布的新國標,“超標”車輛遠遠占到95%以上。
彼時,官方給出的西安市掛牌電動車約130萬余輛,可見無牌車數量巨大。
而在2024年西安發布關于征求《西安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時,又給出了兩組數據:
據陜西省電動自行車掛牌管理系統統計,截止2024年5月,西安已登記掛牌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376萬輛,由原西安市非機動車登記備案系統辦理登記備案的電動自行車約154萬余輛。
截止2024年5月,在省級管理平臺中登記備案的超標電動自行車140余萬輛,合規電動自行車82萬余輛。
通過數據可以直觀看到,目前西安電動車存在超標車數量多的現狀。
并且,這僅是在登記掛牌統計序列中的數據,在300多萬輛掛牌電動車之外,仍有較大體量未掛牌車輛尚未在統計之中。
疊加未掛牌車量,西安目前的電動車數量預計接近,甚至超過400萬輛。
面對如此龐大群體的車輛,登記掛牌無疑明確了車輛“身份”。既是對車主“身份”的一種制約,也是管理部門強化電動車管理,更有效鎖定電動車違規“身份”。
對車主而言,無牌狀態下,在馬路肆意穿行、逆行、闖紅燈等行為有更大概率發生,而有了車牌制約,車主主動行為上便會有所考量,更加遵守交通規則。
西安發布新的管理規定,亦是有著平衡各方路權與安全,減少電動車行駛亂象的初衷。
而對于管理部門,則有助于提高交通執法效率,降低事故處理難度。同時,如若發生車輛丟失,有助于更快的識別并找回車輛。?
但,西安新《管理規定》中,對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限速15km/h的規定,無疑會降低電動自行車出行效率,以及這種出行方式在短距離出行中的性價比。
超標車輛管理,是另一個重點。
一方面,超標車輛淘汰,電動摩托車身份劃分,將是對道路交通管理、道路參與者安全,以及駕駛者自身安全的保障。
但對于普通百姓來說,可能很難接受“還能用的車”為何要淘汰。例如,置換一輛新電動自行車,最低可能也要支出近2000的費用,盡管當下有補貼,對部分群體來說仍會構成消費壓力。
同時,車輛報廢回收、蓄電池處理等,將面臨大量工作。
繼續使用合規的電動摩托車,則需要花費時間和費用去考取駕照,并入保險。
而電動摩托車豁免尾號限行,其實為依賴這類車輛通勤的群體提供了確定性保障,特別是針對快遞、外賣等從業者來說,避免了機動車限號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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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起,我國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
兩個月后,陜西省多部門在6月24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我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以及陜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了《關于啟動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工作的通告》。
兩則通告宣布了,陜西省電動自行車全面進入登記掛牌時代。但彼時為超標電動車定下了3年過渡期,2022年6月30日過渡期屆滿。
而在過渡期屆滿之時,2022年6月21日,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將原本至當年6月30日到期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三年過渡期,延長三年至2025年6月30日。
當下,西安新《管理規定》的落地,無疑是新國標實施后,經過6年的緩沖與探索,為超標電動車畫下了句號。
而新規定落地實施后,還要看相關管理部門對《管理規定》的執行方式和力度,明天,將會是一個重要的節點。
面對百萬量級的電動車,接下來,還面臨著“海量執法”“識別判定”等難題,并且要把握“柔性”與“剛性”平衡, 是直接處罰還是警示教育,如何避免激化矛盾,我們將持續觀察。
編輯:Lyna
審核:解革
監制:號稱嬉皮
部分素材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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