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網聊城供電公司首起電能表被盜刑事案件宣判。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以破壞電力設施罪判處被告人孔某杰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責令其退賠該公司經濟損失7325元。此案的成功偵破與勝訴,有效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樹立了典范,彰顯了法律威嚴。
經審理查明,2024年12月9日至18日,孔某杰駕駛電動摩托車,攜帶改錐、撬棍等工具,先后七次流竄至聊城市東昌府區斗虎屯鎮辛莊村、于樓村等十八個村莊,盜竊農田機井使用的電能表84塊、數據模塊約76塊,非法獲利800余元。經價格認證部門鑒定,被盜電表及數據模塊價值7480元。孔某杰的行為不僅造成聊城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更因其盜竊的是正在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一旦引發漏電或斷電事故,將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發后,國網聊城供電公司工作人員第一時間發現異常并報警,及時跟進案件進展,積極與公安、檢察機關溝通協調,明確闡述被破壞電力設施關系社會民生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強調其行為兼具經濟損失與嚴重安全風險。在案件審理中,該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全程參與,充分論證孔某杰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主張依法懲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孔某杰以盜竊手段破壞正在使用的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破壞電力設施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法院采納了公訴機關及被害單位的意見,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的勝訴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具有重要警示和示范作用,彰顯了法律權威,提升了社會公眾保護電力設施、依法安全用電的意識。同時,充分體現了該公司依法維權、堅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能力。今年以來,國網聊城供電公司已處理各類案件15起,結案8起且全部勝訴,累計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65萬余元。該公司將繼續加大法律維權力度,深化業法融合,圍繞電力設施外力破壞、違約用電及竊電等難點問題,強化法律支撐,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公司還將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提升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安全用電意識,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用電環境。(趙寰馬玉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