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經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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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一時松,火災一秒鐘。電焊切割屬于動火作業,具有高溫、熾熱、易燃、飛濺等特點,一旦操作不當或防護不到位,小小的焊渣火花,也可能暗藏“大殺機”,因此,涉及動火作業的相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近期,因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進行焊接作業,海經區查處一起行政處罰案例。
案件回顧
2025年5月13日,靈昆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執法人員對轄區某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期間,發現員工張某某正在車間內進行電焊作業,經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核查,該員工相關證件已過期2個多月,其行為涉嫌違法。執法人員當即啟動調查程序,依法對作業現場進行取證。
經核查,初步認定該企業存在以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員工張某某未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焊接作業,違反了安全生產法律規范。針對此情況,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相關人員立即停止無證電焊作業行為。2025年5月15日,靈昆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依法對該企業違規動火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2025年6月11日,執法人員完成案件深入調查,確認該企業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同時依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 <浙江省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細則> 的通知》相關規定,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違規電焊引起爆炸產生的沖擊波、高溫火焰和飛濺的物體等會直接對現場人員造成傷害,可能導致人員重傷甚至死亡,爆炸引發的火災、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災害也會對人員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對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可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過失引起火災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無證電焊引發火災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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