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宜賓的檔案館里,存放著四張黑白照片。照片中的女孩,臉黑得像焦炭,頭發干枯得如同枯草,身上裹著破麻袋,腳趾頭都露在外面,眼神空洞無神。這是 1951 年,地方干部在鳳儀鄉 “斷頭山” 下拍的,照片的主角叫羅昌秀。她從 16 歲就逃進了深山,在里面躲了整整 17 年,靠吃野果、喝山泉、住墓窯為生,活生生變成了傳說中的 “白毛女”。她不是真正的野人,而是被舊社會逼成野人的。
1937 年臘月,在四川宜賓鳳儀鄉,16 歲的羅昌秀出落得眉清目秀,皮膚白凈。可她爹羅錫朋卻病倒了,家里的稻草屋也塌了一半,母親又早早就去世了,一家人只能靠著幾畝薄田勉強維持生活。那年冬天,她爹咳血咳得厲害,炕頭炕尾全是紅點。家里實在沒辦法,只好把地抵給村保長羅錫聯,想換幾副藥方給她爹治病。可地抵出去了,她爹的命卻沒保住,反而讓家里陷入了更深的困境。
羅錫聯是當地的 “地頭蛇”,田地多、人手多,勢力很大。他自稱是族長,又是保甲一把手,連官府都要讓他三分。羅家兄弟有七八個人,打著 “鄉紳” 的名號,欺壓老百姓。羅昌秀的父親去世后,羅錫聯就放出話來,說她家沒了男主,作為親戚不能不幫忙。可他這 “幫忙”,實際上是居心不良,想霸占羅昌秀。他把羅昌秀哄進家門,名義上是讓她做丫鬟有口飯吃,可實際上卻把她當長工使喚,白天讓她洗碗、拔草、推磨擔水,晚上還要守夜開門。她吃的是泔水飯,睡的是柴房。羅錫聯還整天盯著她,讓她覺得毛骨悚然。有一次,她晚上煮飯少放了點鹽,羅錫聯就借口把她叫去 “訓話”,訓到一半還鎖上門,逼她脫衣服,說要看她有沒有藏米。她堅決不從,結果被火鉗子打,胳膊上燙起了水泡,三天都沒法干活。還有一次,地主家倉庫少了幾斤米,羅錫聯就一口咬定是她偷的,理由竟然是 “你長得干凈,就最可疑”。他還把她吊在橫梁上,繩子勒得她腋下發青。她哥哥羅昌寶跪在地上求情,說 “不偷不偷,打我吧”,結果兩人都挨了罰。
羅昌秀實在受不了這樣的折磨,就開始逃跑。她第一次逃跑,夜里翻墻跑到山后祠堂,可第二天就被巡夜的家丁抓了回去,還被一邊剃頭一邊鞭打。第二次逃跑,她選在雨天的夜晚,結果腳下一滑滾進溝里,腿都折了,又被人背了回去。第三次,她拉著哥哥羅昌寶,一句話沒說就鉆進了 “斷頭山” 的林子。斷頭山那地方,方圓二十里都沒人煙,土匪都繞著走,但羅昌秀覺得那山能救她的命。
在斷頭山里,羅昌秀躲進了一個墳坑,后來又搬到廢炭窯,一藏就是 17 年。她和哥哥沒有糧食,只能采野菜、挖地瓜、吃樹皮、撿鼠米充饑。衣服爛了,就用山藤纏身、草皮圍身。長期在外面風吹日曬雨淋,她的皮膚變黑了,汗毛變長了,頭發也沒剪過,腳指甲長得能摳石頭,看起來就像個野人。可實際上,她是被生活逼得沒辦法,才躲在山里的。她最怕人來,看見打獵的、采藥的,跑得比野豬還快,她怕被認出,怕被抓回去再受折磨。
直到 1951 年,山下的世界變了。羅昌寶先被地方干部勸下了山,他告訴干部們,山里還有個 “活白毛女”,叫羅昌秀。解放區的干部一開始不信,以為是夸大其詞,就帶人上山搜了兩天,終于在老炭窯邊發現了那個披草的黑影。干部們記錄下她蜷縮在一角、面無血色的樣子,還拍下了四張照片。這些照片后來成了檔案,也成了舊社會迫害人民的證詞。
羅昌秀下山的時候,才 28 歲,可看上去像 48 歲。干部們給她洗了三天澡,換了三套衣服,剪了頭發,喂了四碗稀飯,她才開口說話。她問的第一句話是:“你們要把我送回羅家嗎?” 沒人送她回去,她進了互助組。地方干部還派專人住在她家,教她推磨、打水、養雞、燒飯。她學得很認真,雖然干得慢,但很踏實。一年下來,她干了 507 個工分,在全村能排前十。后來,她還跟同村的退伍軍人文樹榮結了婚,生了一兒一女,為了記住新生活,她給孩子取名 “文關懷”。再后來,她被選為宜賓縣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還三次獲得先進勞動者獎章,六次受到榮譽表彰。
2002 年,羅昌秀去世前,村里每戶都出人來抬棺。有人說:“這姑娘,這一生,活得有頭有尾。” 那些照片記錄了她最艱難的時候,而她后來的生活,則見證了新社會給她帶來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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