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人民法院在洛南縣人民檢察院、洛南縣信訪局、洛南縣四皓街道辦及四皓街道陽光庭院社區多部門的協助和見證下,強制成功騰退一處涉案房屋,切實保障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充分彰顯了司法權威。
執行現場
洛南縣某某投資公司與洛南縣某某單位物權保護糾紛一案,經洛南法院依法審理,判決由被告洛南縣某某單位在三十日內騰出位于洛南縣某某小區13幢1單元1層的房屋。判決生效后,洛南縣某某單位拒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洛南縣某某投資公司向洛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中,洛南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洛南縣某某單位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騰退義務,但其未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要求騰退房屋。2025年4月10日,洛南法院向洛南縣某某單位發出《限期履行通知書》,同時在該騰退房屋和洛南縣某某單位辦公場所進行了張貼,但洛南縣某某單位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2025年5月12日,洛南法院再次向洛南縣某某單位發出《騰退公告》,責令其在2025年5月19日前騰出房屋,但洛南縣某某單位到期仍未履行義務。
執行現場
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打擊抗拒執行行為,7月2日上午,洛南法院出動干警20余名,邀請洛南縣檢察院、洛南縣信訪局、洛南縣四皓街道辦及四皓街道陽光庭院社區派員到場參與見證、監督騰退涉案房屋。在強制啟開涉案房屋后,執行干警對屋內存放物品進行造冊登記,并拍照留證,騰退歷時三小時順利完成。
此次騰退行動兼具執法和普法雙重效果,是聯動化解社會矛盾和人民法院規范執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的一個縮影。下一步,洛南法院將進一步強化執行聯動,規范執行執法,強力打擊抗拒執行行為,更快更優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通訊員 張波波)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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