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去年,湖北一對年輕夫妻經朋友介紹匆忙閃婚,誰曾想到才過四個月兩人就分道揚鑣了。
這場短暫的婚姻卻引發了激烈的法律戰——男方要求女方把一大筆彩禮連同貴重首飾都返還回去。
在法庭上,男方父母控訴道:‘婚禮花費了我們全家很多積蓄,現在媳婦沒了,這錢必須拿回來!’
女方則紅著眼反駁:‘憑什么要我全部退還?婚后我也付出了。’
最終,法院判決女方被要求返還彩禮中大約8.8萬元的部分,首飾也得全數退回。
這個決定是根據去年剛實施的彩禮新規做出的。
重點考慮了兩人長時間異地工作、共同生活極短的事實。
彩禮被女方的母親存作定期,沒有用在婚后共同開銷上。
男方家庭因彩禮已背上債務,陷入窘境。
實際上,這反映了當今常見的婚姻問題。
據統計數據顯示,許多閃婚閃離的夫妻在離婚時都會爭奪彩禮。
一位處理過大量類似糾紛的律師解釋:‘婚前甜蜜的小夫妻,離婚時常常演變成整個家族的戰爭。
那些辛苦攢錢辦婚禮的父母,成了最積極追討彩禮的人。’
有意思的是,在湖北荊門另一起離婚案中形成了對比。
一位女性獨自撫養孩子、照顧公婆近二十年,丈夫卻很少參與家庭責任。
法庭把一筆補償金判給了這位女士。
這說明法律正嘗試平衡兩方面:一方面要防止彩禮給男方家庭帶來沉重負擔,另一方面也要承認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
彩禮本該是祝福,卻變成了婚姻負擔。
就像一位法官在調解中反問道:‘如果感情靠金錢維系,還有什么價值可言?’
婚姻從來不是買賣,而是兩顆心共同守護的契約。
當彩禮數額成為衡量標準時,人之間最珍貴的溫度與誠意反而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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