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民龐先生向瀟湘晨報記者反映,自己是天心區天城商業廣場的一名業主,他所在的小區開發商(湖南天城置業有限公司)單方面將小區停車費進行了調整,對此小區居民表示不認可,但多次維權無果。
7月8日,調整后的停車場停車價格正式實施,龐先生希望有關部門盡快介入,將停車費調回原有價格。
△該小區停車場修改后的收費標準。圖/史繼超攝
7月9日上午,記者來到天心區天城商業廣場,現場有業主表示他們不認可修改后的價格。
△9日上午,該小區門口。圖/史繼超攝
“他們(開發商)四月份貼出公告,將原有停車月租費由310元/月,上漲至450元/月,上漲幅度45%,臨時停車費由當日最高10元,調整至20元。之前找過很多次,沒有結果。”業主龐先生表示,有關部門、業主、開發商開了好幾次協調會,開發商還是堅持要漲價。
△此前開發商給出的文件。圖/受訪者提供
“開發商說他調價是遵循了市場調節價,還說每個樓的地下車庫都是他的產權。”龐先生說。在小區的一處停車場出入口,記者看到,張貼有修改后的價格。到記者離開時,多方在現場暫未達成一致。
△該小區一進出口。圖/史繼超攝
9日下午,記者致電開發商了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未作任何表態與回應,但她表示已將問題反饋給領導,會盡快回復,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接到回復。
同日,記者與該小區所在友誼社區取得聯系,一位工作人員稱,這件事已經在處理中,但具體進度不便透露。
△9日現場。圖/史繼超攝
湖南四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波認為,開發商對產權車位雖享有市場調節價定價權,但定價需符合“公平合理、質價相符”原則。
“如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對停車費有明確約定,則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收費,隨意加價屬于違約。調價應履行協商、公示等程序,如相關程序不到位,業主可以向當地發改委或市監局投訴舉報,或通過訴訟維權。”
劉波還表示,開發商應主動說明定價依據并配合協商,積極化解矛盾,否則可能面臨監管處罰甚至訴訟風險。
瀟湘晨報實習記者史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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