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25年4月15日,原告程女士訴稱,其與王先生2011年結婚,2012年生下女兒。后因感情問題,程女士與王先生離異,女兒由王先生撫養。
但,2022年初,王先生將女兒送給王某某撫養。程女士得知后便要求王某某將女兒交付原告,遭到被告拒絕。2024年10月5日王先生病逝,原告再次要求接回女兒時,遭到王某某拒絕。隨后,程向法院起訴。
【審理】
2025年6月9日,曲陽縣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了公開審理。法庭上,程女士的委托訴訟代理人中國法學會會員、曲陽縣曙光法律服務所陳少勇認為,雖然,原告與王先生離婚,但不能以婚姻關系而否定骨肉親情?!睹穹ǖ洹芬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F,由于女兒未成年,其父已去世,因此原告就是女兒的法定監護人。同時,被告也未按法律規定辦理收養手續。故,請法庭支持原告訴求。
被告王某某則辯稱,涉案女兒現已13周歲,已超過8周歲。雖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并非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現其視該女孩兒為已出,且該女孩兒也表示愿意繼續隨其生活。故此,請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請。
【判決】
2025年7月7日,曲陽縣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審理后認為,本案在審理過程中,雖然涉案女孩兒表示愿繼續隨被告王某某生活,但因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尚無法完全認知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監護人。通常情況下,父母在保障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身體健康,促進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維護未成年子女權益等方面,所發揮的無法替代的作用。且作為未成年人的上述意思表示亦不能免除原告程女士對女兒的監護義務。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
遂,判決被告王某某將原告程女士與王先生(已死亡)所生育的女兒返還原告程女士,并由原告程女士依法行使對女兒的監護權。
(陳少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