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檢察院
“護航高質量發展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典型案例目錄
1.楊某與成都某醫美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抗訴案
2.周某等2人虛假長租阻礙司法拍賣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
3.某互聯網企業著作權被侵犯案
4.環衛工人陳某與某保險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民事檢察和解案
5.王某等39人詐騙案
6.綜合保護四川某家居有限公司合法權益系列案
7.某建設工程公司與某汽車貿易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監督案
8.謝某某職務侵占案
9.陳某挪用資金不起訴案
10.梁某某等人敲詐勒索案
11.罪犯劉某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監督案
12.“檢察+工會”督促落實勞動者職業病防治監管責任
13.某農業公司非法占地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
14.某糧油公司被異地不當刑事立案撤案監督案
15.某燃氣公司非法充裝二甲醚行政公益訴訟監督案
01
楊某與成都某醫美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抗訴案
2018年3月,楊某支付4萬元在成都某醫美公司接受“鼻綜合和鼻部修復”服務。2020年初,楊某以該公司擅自使用國產膨體替代約定材料構成消費欺詐為由提起訴訟。一審法院支持楊某訴求,判令醫美公司三倍賠償共計12萬元。二審法院認為懲罰性賠償應限于膨體部分,改判賠償19500元。楊某申請再審被四川省高院駁回后,向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該膨體是服務核心且不可分割部分,醫美公司應對整體服務價格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遂提請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抗訴。2022年3月,四川省高院采納抗訴意見,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該案精準界定消費型醫美服務適用消費欺詐懲罰性賠償規則,有效規范醫療美容行業發展,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入選最高檢第五十六批指導性案例。(辦案單位:成都市人民檢察院)
02
周某等2人虛假長租阻礙司法拍賣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
2023年初,被執行人周某及其妻子金某名下房屋被法院掛網拍賣。周某向法院提交虛假租賃合同,聲稱房屋已于2019年租予鄧某某20年,導致法院臨時修改拍賣公告。2023年1月17日,案涉房屋由唯一競買人趙某競得后,趙某方得知租賃關系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檢察院履職中發現該拍賣存在異常,依職權調查。經核查執行卷宗、人員關系及合同細節,查明被執行人周某虛構租賃合同阻礙執行的事實,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法院采納檢察監督意見,滌除虛假租賃協議并重啟拍賣程序。本案中,檢察機關依托法律監督模型,精準識別被執行人設立虛假長租阻礙執行的線索,有效維護了“法拍房”債權人及競買人權益,并推動了省、市院部署專項整治。本案入選川渝金融民事檢察優秀案例、四川省民事檢察“深層次監督”典型案例。(辦案單位: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檢察院)
03
某互聯網企業著作權被侵犯案
2023年初,劉某某利用技術手段非法獲取某互聯網公司游戲角色皮膚資源,并通過自媒體賬號發布侵權視頻牟利。成都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接被害公司線索后,協同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經會商,依據侵權視頻數量及點擊量認定違法所得數額,解決了刑事立案關鍵問題。2024年4月,檢察機關以侵犯著作權罪對劉某某提起公訴,并協助企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同年7月,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賠償企業經濟損失10萬元。該案入選四川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辦案單位:成都高新區人民檢察院)
04
環衛工人陳某與某保險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民事檢察和解案
2021年7月,環衛工人陳某駕駛無牌環衛車致劉某車輛損傷,被認定全責。劉某車輛保險公司起訴后,法院判決陳某支付代償款27400元。陳某向錦江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檢察機關審查認為,陳某屬職務行為,責任應由用人單位先行承擔,可抗訴。但為化解糾紛,檢察官促成陳某、保險公司及環衛公司和解:保險公司減賠至23400元,某環衛公司自愿承擔21400元,陳某賠償2000元。同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針對環衛車輛無牌、無保等問題向相關公司及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完善監管制度,提升行業規范水平。該案入選最高檢第二批民事檢察和解典型案例。(辦案單位: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
05
王某等39人詐騙案
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間,王某等人在成都市青羊區開設信息咨詢公司,假借金融助貸名義,向小微企業騙取“保證金”“保險費”。騙得約200萬元后即關閉公司,轉移至其他區域另設新公司繼續行騙。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檢察院依托自主研發的“檢企查”法律監督模型,比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履職經歷等關鍵數據,精準查明王某等人先后設立11家“空殼公司”,騙取1600余名被害人共計240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2024年5月30日,王某等3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十二年不等,并處相應罰金,追繳贓款1200余萬元,挽損率達50%。檢察機關還督促吊銷涉案公司執照,聯合多部門建立“空殼公司”聯動治理機制,深化綜合治理。該案入選四川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辦案單位: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檢察院)
06
綜合保護四川某家居有限公司合法權益系列案
四川某家居有限公司系行業百強企業及成都裝飾協會分會會長單位。2023年以來,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主動對接企業,快速響應訴求,依法監督公安機關撤銷涉該公司高管劉某久拖不決的“掛案”;查處了該公司設計師林某職務侵占案,挽回損失17萬余元。同時,聯合多部門上門服務、現場辦公,切實為企業紓困解難,助力良性發展。該案入選四川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辦案單位: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檢察院)
07
某建設工程公司與某汽車貿易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監督案
2023年,某建設工程公司依據生效判決(標的1.3億元)申請強制執行某汽車貿易公司。因該公司房產多處于備案登記狀態(已售),執行受阻。建設公司遂向成華區人民檢察院申請執行監督。經查,汽車公司存在委托第三方銷售備案房產、未報財產等行為。檢察機關于同年11月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隱匿財產采取執行措施并追責。法院采納建議,查封50余套房產拍賣,執行到位4000余萬元,并對公司負責人罰款20萬元。針對該公司涉嫌拒執犯罪線索,檢察機關移送公安機關引導偵查。2025年2月,法院以拒執罪判處該公司罰金10萬元、負責人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沈某某主動繳納1200萬元執行款項。本案入選四川省民事執行監督優秀案例。(辦案單位: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檢察院)
08
謝某某職務侵占案
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日常走訪聯系企業中獲悉,轄區某集團外派員工謝某某通過截留貨款等方式侵占企業資金,但企業面臨異地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困境。檢察官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偵協辦),突破地域壁壘,聯動屬地公安機關對謝某某刑事立案,成功促使謝某某全額退還侵占資金并賠償企業全部經濟損失。(辦案單位: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檢察院)
09
陳某挪用資金不起訴案
2019年5月至2022年2月,陳某利用擔任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便挪用公司資金。2023年5月,公安機關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報請逮捕。檢察機關審查后認定實際罪名為挪用資金罪,且陳某在提起公訴前已全額退還挪用資金,遂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本案中,檢察機關貫徹依法平等保護原則,準確區分罪名,促使被不起訴人真誠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維護企業權益,并通過公開聽證主動接受監督,展現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檢察擔當。(辦案單位: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檢察院)
10
梁某某等人敲詐勒索案
自2020年起,梁某某糾集陳某某、楊某某等5人,在成都市新津區、崇州市、簡陽市以及眉山市彭山區等地,利用記者身份為掩護,以暗訪曝光企業噪音、揚塵、排污等環保污染問題為由,滋擾糾纏相關企業,導致部分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停業,社會影響惡劣。新津區人民檢察院受理后,協同公安機關查實該團伙實施敲詐勒索5起,犯罪金額人民幣17萬余元。檢察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5人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處5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七年不等,并處罰金。本案系四川省“打假治敲”專項行動以來,首例省級司法機關聯合掛牌督辦案件,有力維護了企業正常經營秩序。(辦案單位: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檢察院)
11
罪犯劉某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監督案
2019年8月28日,劉某因盜竊某電商公司財物,被簡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1.5萬元(其中退賠被害單位6.69萬元)。2023年12月,簡陽市人民檢察院在“送法進千企”活動中發現該公司未收到退賠款,遂啟動監督。2024年3月,6.69萬元違法所得全額退賠至公司賬戶。同時,檢察機關開展類案監督,發現線索3件,追回退賠款75萬元。本案入選四川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辦案單位:簡陽市人民檢察院)
12
“檢察+工會”督促落實勞動者職業病防治監管責任
2023年11月,都江堰市總工會發現部分汽修企業未為勞動者提供防護用品,經“一函兩書”督促提醒未果后,將線索移送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該院依托“檢察+工會”協作機制,開展公益訴訟調查,查明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風險。檢察機關跟進督促監管部門履職,指導全市68家汽修企業投入300余萬元,全面開展職業健康體檢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更新配備防護用品3萬余件。此案通過公益訴訟與工會監督協同發力,推動企業規范經營,獲評全國總工會、最高法、最高檢院聯合發布的“一函兩書”典型案例。(辦案單位: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
13
某農業公司非法占地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
某農業公司未經審批占地擅自修建營業用房,行政執法部門作出沒收違法建筑物的處罰決定。但因相關規定未明確執行機關,罰沒決定長期未能執行。2021年6月,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職權啟動監督,推動相關部門達成共識,督促綜合執法部門將沒收的違法建筑物依法交付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為同類案件處理提供了參考。2024年7月,該案入選最高檢、自然資源部土地執法查處領域違法建(構)筑物沒收處置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典型案例。(辦案單位:彭州市人民檢察院)
14
某糧油公司被異地不當刑事立案撤案監督案
成都市某糧油公司向外省某縣商家出售玉米原油后,該商家為逃避貨款,控告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當地公安機關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糧油公司刑事立案。邛崍市人民檢察院接到糧油公司訴求后,協調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核實產品無質量問題,并通過跨區域檢察協作機制,監督異地公安機關于2024年2月撤銷案件。該案被評為四川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事)例、“守護天府糧倉”典型案例及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十大典型案例。(辦案單位:邛崍市人民檢察院)
15
某燃氣公司非法充裝二甲醚行政公益訴訟監督案
瓶裝液化氣摻混二甲醚易導致鋼瓶閥門漏氣及灶具堵塞,安全隱患突出。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研發應用“瓶裝液化氣行業安全生產類案監督模型”,對百萬余條數據進行碰撞分析,發現金堂縣某燃氣公司存在銷售摻混二甲醚液化氣的風險,遂將線索移交成都市金堂縣人民檢察院辦理。金堂縣人民檢察院通過走訪餐飲門店、提取關鍵物證鑒定,查實相關情況。2023年7月,該院向縣市場監管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指導燃氣公司健全臺賬管理、抽查檢測等安全生產制度。該案通過大數據模型精準發現問題,推動行業規范管理,有力保障群眾用氣安全,獲評全國安全生產檢察典型案例。(辦案單位:金堂縣人民檢察院)
來源:成都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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