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樓火災發生后(鏈接:),引起上海有關領導和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7月9日晚,楊浦警方發布情況通報,對肇事者氶某某進行了刑事拘留。
7月10日,《解放日報》發表了如下評論:
7月7日3時55分許,楊浦區鐵嶺路某小區一居民樓底樓發生火災,造成4人不同程度燒傷,其中有傷者燒傷面積高達95%。據警方調查,火災為居民孫某某違反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一樓樓道內,車輛蓄電池起火所引發。事發前,孫某某還存在飛線充電行為。目前,孫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這起案件,又一次為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敲響警鐘。《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已實施4年,“樓道禁停”的安全紅線早已劃下。條例規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區域停放、放置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 。
如今,悲劇重演,暴露出部分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安全意識的淡薄。消防實驗早就證明,電動車起火后,燃燒迅速且會產生大量有毒濃煙,狹小的樓道空間極易形成“煙囪效應”,瞬間堵死逃生通道。這種時候,“僥幸”就是對生命的輕視。
安全紅線不容忽視。對于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這類行為,不能僅僅停留在警告、勸阻層面。此次,肇禍車輛的車主孫某某被警方刑拘,釋放的信號很明確: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只有讓違法者付出實實在在的代價,法規才能“長牙帶電”,真正起到威懾作用。
當然,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不只是使用者的事。生產環節的質量把關、銷售環節的合規監管、改裝行為的嚴厲打擊,日常安全隱患的發現處理機制,唯有各環節協同發力,才能把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閥”擰得更緊。
靠山屯的話:
上海這次的做法,應該是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電瓶車放在樓梯間內,這道紅線不能踩。誰在樓梯間放電瓶車,就要嚴管,誰在樓梯間放電瓶車出了火災傷亡了人,就要嚴懲。
電瓶車發生火災有多方面的原因,質量問題、改裝問題、維護使用問題,都應該分別有不同的人來承擔責任。本次火災如果是電池質量問題,也強烈建議從嚴追究生產廠商的責任!
當然管電瓶車不是這么容易的事,畢竟電瓶車數量太多、老舊小區在停放充電等方面的條件不是太好,靠山屯仍然建議,除了盡可能管好電瓶車外,樓梯間有煙的時候不要盲目逃生,這樣也能避免傷亡。
今晚20時,我們準備開一場直播,討論一下這起火災,以及有關的事項,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掃描下面的二維碼預約。
學習資料
靠山屯閑話
既往不戀,當下不雜,
未來不迎,縱情向前。
屯主微信號:ifir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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