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村莊里的流浪的豬、狗、貓等,在我國農村養家畜的傳統習俗中,有一些有趣的習俗,至今還讓人津津樂道。“撿貓窮,撿狗富”這句老話,就是農村養家畜有趣習俗中的一種。
這句老話,其實與農村流傳的“貓來窮,狗來富”、“豬來窮,狗來富,貓來帶孝布”等俗語是一種類型,它們所反映的傳統民俗的底層邏輯是一致的,只不過是行為方式有所區別而已。
前面一句老話所說的“撿”,是家里人在外看到流浪貓和流浪狗的時候,主動撿起來后,帶回家里。這是一種主動行為。
后面兩句俗語所說的“來”,則是那些流浪貓和流浪狗,不用到外邊是撿,而是它們自己送上門來,家里人是否考慮收留了它們。這是一種被動行為。
過去農村,養家畜之所以有這樣的民俗傳統,是因為在歷史的長河中,農村養家畜習俗逐漸演變,并形成了約定俗成的習慣力量,并轉化成為農村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規范。
我們先說說貓的歷史。關于貓的來源,目前有兩種說法,一種說貓是從西漢時期,由波斯商人從中東引進來的。也有的說是從天竺引進來的,其中引用較多的是《玉屑》中的一段話:
“中國無貓,種出于西天竺國,不受中國之氣。釋氏因鼠咬壞佛經,故畜之。唐山藏往西方取經帶歸養之,乃遺種也。”
另一種說法是,家貓是我國古代先民馴養的,是土生土長的家畜。早在《詩經》和《禮記》等典籍中就有了貓的記載,因此,我國飼養家貓的歷史是有兩千多年。而我國考古工作近年來取得的成果,證實我國先民飼養貓的歷史約有5300年。
以上兩種說法中,第一種說法,也就是我國貓的外來說,在歷史上一直占據了主要位置。我們農村關于貓的一些習俗,也就依據這種說法形成的。第二種說法,在漫長的歷史長河里,人們是持否認態度的,直到現在才得到有力的證據,因此,對我國民間關于貓的習俗形成,影響是不小的。
正因為如此,貓在我國作為家畜飼養,從一開始就成為了一種商品,需要用貨幣或者物品交換。
據《淮南子》記載,其所記載史料中,那時的集市上已有專門賣貓的人,不是作為寵物來買賣,其主要用途就是來捉老鼠,因此,賣貓的人都是家里鬧鼠害的人家。那時,人們對貓的印象很不好,被貓當成奸邪狡詐的象征,被稱之為“貓鬼”。
到了唐代時,人們的觀念慢慢發生變化,已經有人把貓作為寵物來養,主要是在宮廷之中,后為貴族和文人墨客效仿。那時養貓當然要花錢買,有的人為了得到漂亮的貓,還不惜重金購買。
到了宋代,貓作為寵物飼養,逐步走進尋常百姓家。宋代人養貓,尤其是哪些文人騷客養貓,頗具儀式感,將買貓飼養稱之為“聘貍奴”。這就類似于古代人娶媳婦一樣,有一些繁瑣的程序。人們在“聘貍奴”之前,要擇“吉日”,也就是去翻看黃歷。那時,有一種黃歷叫《象吉備要通書》,是專門為買貓編寫,是為了讓買貓的人在買貓前,挑選一個所謂的好日子。
買貓的日子選定后,買貓的人帶上“聘禮”,通常為鹽、小魚干等,還要帶上事先準備好的《納貓契》,前往產了貓仔的人家“聘貓”。
黃庭堅在《乞貓》一詩中,有這樣的詩句:“聞道貍奴將數子,買魚穿柳聘銜蟬。”記錄了當時“聘貓”的情景。意思是說,聽到養母貓的人家,即將要產下幾只小仔貓,就到集市上買魚,用枊條穿起來,提著魚去給即將出生的小貓“下聘”。當然,詩句不可能詳細描寫所帶之物,按當時的風俗,應該還帶了一包鹽。
陸游在他寫的《贈貓》一詩中也有這樣的詩句:“鹽裹聘貍奴,常看戲座隅。”也證實宋代用鹽包等物“聘貓”社會風氣。
食鹽在當時是一種緊俏物資,也是生活必須品,格價不低,對普通百姓來說,尤其珍貴。可見那時貓的“聘禮”不菲。
這種“聘貓”的風俗,到后來不斷演變,不再有“聘貓”之說,但用貨幣買貓和物資換貓的習俗,一直沿襲下來,直到現在的農村,家里要養貓,到別人家要小貓,要么用錢買,要么用物換,就是不能白白送人。
再說說我國飼養狗的歷史。據考古發現,我國飼養狗從新石時代就開始,河姆渡等文化遺址,出土飼養的狗遺骸就可充分證明。當然,也有研究者認為,我國先民進入狩獵時期,就開始飼養狗了,狗是狩獵時期人們的主要狩獵助手。
我國甲骨文中就有了“犬”字,狗還是古代“六畜”之一,即犬與牛、?馬、?羊、?豬、?雞。由些可見,狗在我國農村時代的地位有多重要。
在我國古代,狗的飼養,從一開始就有著廣泛的民間基礎,不管是上流社會,還是平民百姓,普遍有飼養狗的習慣。尤其在農村,幾乎家家養狗。
在農村飼養狗的過程中,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農村形成了一種風俗習慣,家里的狗產仔后,滿月時,只能送人,不能收別人的財物。
也正是因為飼養貓和狗歷史過程中,所形成的鄉村風俗,直到現在,農村還沿襲著一種傳統習俗,用農村俗語說就是:“貓要買,狗要送”或者“貓要換,狗要偷”。
意思是說,家里養小貓,要用錢到別人家里去買回來,或者用東西作為交換。家里養小狗,不用出錢買,也不用東西換,人家會白送。
這里特別說明一下,俗語中的狗和貓,特指剛滿月的小狗和小貓。
“貓要換”,意思是如果想要養小貓,就得拿東西與人家交換。“狗要偷”之中的“偷”,不是真正義意上的偷,而是一些地方沿襲下來的風俗。
比如,我們村里就有這樣的習俗。有人家里需要養狗,恰好村里有一戶人家的狗生了小狗。需要養狗的人家就與生了小狗的人家商量好,等小狗滿月后就上門來捉小狗。
上門來捉小狗的時候,為了不讓小狗的主人看到,來捉小狗的人直奔狗窩,偷偷地把小狗抱走。這種所謂的“偷”,實際上就是送,也是不用錢買或者用品物交換。
而前來捉小狗的人,捉到小狗后,要用布把小狗的眼睛蒙上,防止小狗認識,捉回家后,跑回到原來主人家里。
“狗要偷”之中的小狗,指的是中華田園犬。現代民間又習慣性地稱中華田園犬為“土犬”,即本土本地區的犬類品種。
我國農村過去犬類品種相對來說比較單一,只有中華田園犬這一大類,大類再分若干小品種。中華田園犬現在的農村,通常被人們稱之為“土犬”。現在很多地方引入了諸多外國犬品種,為了區分土生土長犬品種和外來犬的品種,便把中華田園犬稱為“土犬”。
中華田園犬在我國農村,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稱法,有的地方根據狗的毛色來稱謂,比如黃犬、白犬、烏犬、灰犬等。
有的地方則根據中華田園犬的打窩習慣來稱謂,比如北方的狗喜歡柴灶或柴堆旁打窩,有的地方就稱之為“柴狗”。其他地方有各地的獨特稱謂。
現在回到“撿貓窮,撿狗富”這句老話上來。也正是因為上述關于貓和狗的農村飼養傳統習俗,從而衍生了一系列與此相關的習俗。
既然貓的飼養,不管貓的大小,需要用錢買或者用物換,在外面看到貓,不管有主還是無主,都不能貪便宜占為已有,這可關系到個人的品德問題。同時,撿貓也是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在農耕時期,絕大多數的農村民眾,把個人名譽看得比性命都重要,不允許任何玷污個人品德的行為發生。
而狗則不同,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小狗是不需要用錢買或者用物換。二是成年狗對主人的忠誠度非常高,一般情況是不會離家出走,有“狗不嫌家貧”之說。即便有人把狗撿回家,也養不熟,還是要回去找它的主人,民間有“養不熟的狗”之說。
因此,在外撿狗回家飼養,不是貪小便宜,也無損個人品德,也不會惹麻煩。
當然,這種“撿”,與成語中的“偷雞摸狗”,完全不是一回事。“撿”是為了飼養,是正大光明的行為,民間認為是一種愛心;“偷雞摸狗”是為了解饞或買錢,是偷竊,這種行為歷來為村民深惡痛絕。
至于為什么“撿貓窮”,這與歷史上曾把貓定義為“貓鬼”有關,民間認為,沒有花費錢物得到的貓,是不吉利的,會讓家里破財。這是一種迷信說法,不足為信。
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民間認為,撿別人的貓,就等于占有人這財物,在古代是可告官要回的,這就等于惹上了官司。舊時民間認為,陷入官司之中,會付出一定的財物,讓家里變窮。這就是“撿貓窮”的民俗方面的原因。
而“撿狗富”,主要還是民間有一種狗崇拜的習俗,源于民間關于狗偷稻谷種子的神話。
相傳古時,一年發洪水,把水稻田都淹沒,連水稻種子都沒有了。一只狗游過大河,到番國的水稻田里打滾,用身上毛沾水稻種,游回來時,身上的種子掉到水里,因狗在大河里一直把尾巴翹出水面,結果只有尾巴上還剩七粒種子。人們就是靠這七粒種子,重新育出水稻,人們才能飯吃。
正是因為有這個神話故事,民間認為狗是可以帶來財富的家畜。“撿狗富”或“狗來富”民俗方面的原因。
總而言之,“撿貓窮,撿狗富”這句老話,體現了我國農村的一種普遍民間習俗,背后還隱藏關于飼養貓和狗的歷史知識和民俗。我們在品味這句老話俗語的同時,也能夠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受到我國鄉村傳統文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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