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完小叔子上大學,公婆又讓我們幫出20萬彩禮,我告訴老公他敢給就立馬離婚!
“養兒防老不如靠自己,有娘家也別指望婆家通情達理。”
我叫葉欣怡,湖南常德人,今年35歲,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財務主管。
我和丈夫林志勇結婚十年,育有一個八歲的女兒。
我來自普通工人家庭,自懂事起就知道,靠山山倒,靠水水流,能過好日子,全看自己能不能扛得住事兒。
志勇是家中老大,下面有個小八歲的弟弟林志誠。
從結婚起,我們就被“理所當然”地推成了娘家半邊天——不光逢年過節要給公婆送禮送煙,志誠考大學時,學費、生活費七七八八,我們出了將近四萬,公婆總說“你們有能力,不幫幫弟弟誰幫?”
我嘴上不說,心里一筆賬記得明明白白。
直到前幾個月,小叔子談了女朋友,家里忽然敲鑼打鼓搞相親。
過沒多久,婆婆拉著我和丈夫吃飯,說得喜氣洋洋:“志誠終于要結婚了,這女方家要求也不高,就二十萬彩禮。”
我一口粥差點噴出來。
她接著說:“我們打算你們出十五萬,我們再想辦法籌五萬,反正你們也沒房貸了。”
我放下筷子問:“媽,您當年說供志誠上大學是‘借’,什么時候還啊?這又要我們出彩禮,是不是以后孩子出生還得我們養?”
婆婆一聽臉立馬黑了:“你咋就這么記仇!你們當哥嫂的,幫幫弟弟咋了?你家欣怡又不是沒工資。”
我扭頭看志勇,他一副低頭不語的樣子,我心頭火直沖腦門。
當晚回家,我把手頭賬本翻給志勇看:“你看看,這十年來,我們給你爸媽、你弟弟總共轉了多少?加起來有十一萬六,差不多夠買輛代步車。”
他撓頭:“他們不容易,我也難做啊。”
我冷笑:“難做?你要真敢再轉出這二十萬,你就別進這個家門!”
他一愣:“你……你說真的?”
我一字一句:“我說到做到!”
三天后,婆婆打電話來冷冷地說:“我們志誠的婚事就等你們點頭了。”
我拿起電話:“媽,這次你別指望我們一分錢。如果志誠真要娶媳婦,就讓他自己去掙錢、自己去拼命。我們不欠他第二次青春。”
電話那頭罵得我狗血淋頭,我卻頭一次睡了個安穩覺。
事情僵了兩個多月,聽說志誠女朋友那邊急了,說不給彩禮就退婚。
志誠急得天天打電話求我:“姐,我那點工資根本湊不到啊,拜托你跟姐夫說說。”
我反問:“你還記得我們是誰嗎?我們是‘可以隨便開口要錢的提款機’?志誠,你不小了,有擔當點吧。”
最終女方還是退了婚。
志勇回來看我神情復雜:“你這次太狠了。”
我淡淡一笑:“狠?他們這些年消耗咱們夫妻感情那會兒,你怎么沒覺得他們狠?”
公婆從此斷了來往,志誠也被迫搬出家門。
我不后悔。
有些界限不畫清,就永遠被拿捏。
血緣不是道德的鐐銬,家庭也不是壓榨的機器。
“你一手牽兩家,別人就敢拿你當橋。”
有一種‘親情’,是只有你給,沒有你拿。
一開口要你錢,一閉口拿你良心。
記住一句老話:久病床前無孝子,久幫家門也會變冤種。
從今往后,我的家庭只為我和孩子打傘,不再替別人遮風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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