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打完一審,對方不服要上訴,二審和一審一樣嗎?”不少人打官司時搞不清這倆的區別,白白多走不少路。今天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用大白話給你講明白,看完心里就有數了!
一、審的不是一回事:一審解決糾紛,二審糾錯
一審:法官主要看原告被告誰說得對、證據夠不夠,最后給出訴訟結果(《民事訴訟法》第 174 條)。比如張三告李四欠錢,一審法官會查借條、轉賬記錄,判李四還錢。
二審:要是李四不服一審結果,上訴到上一級法院,這時候二審法官不直接評理,而是查“一審法官判得對不對”——程序有沒有錯、證據用得合不合理、法律適用對不對(《民事訴訟法》第177條)。
二、審理法院不一樣:二審要去“上一級”
一審:小案子(比如欠幾萬塊、鄰里糾紛)一般由基層法院(縣/區法院)審理;大案子(比如標的額超2000萬、涉外糾紛)可能由中級法院審,看案子性質和金額。
二審:不管一審在哪審,二審都要去它的“上一級法院”。比如一審在縣法院,二審就去市中級法院;一審在市中院,二審就去省高級法院。
三、時間不一樣:二審更快,別拖
一審:普通程序6個月內結案,復雜的能延長;簡單案子用簡易程序,3個月內就得判(《民事訴訟法》第 152、164 條)。
二審:判決上訴的案子,3個月內結案;對“不予受理”等裁定上訴的,30天內就得有結果,比一審快不少。
四、記住這2點,少踩坑
一審要把證據備齊,因為二審主要查“一審有沒有錯”,新證據很難被采納;
對一審結果不服,要在15天內上訴(裁定是10天),超期就沒機會了。
打官司一審二審各有各的講究。轉發給正在打官司的朋友,別因為不懂區別耽誤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